好評副刊

【雖然但是 】關於傳記

自從我做了博士論文《不容青史盡成灰——馬華文學中的馬共傳記書寫》之後,我對傳記的興趣起了180度轉變。

其實我從小最不喜歡看的就是傳記。小學的時候,老師給我們介紹的圖書館藏書裡,我特別喜歡好像《金銀島》《魯濱孫漂流記》等等的那種探險小說。從小我喜歡旅遊探險項目,比如,馬丘比丘曾經在我的必去清單上,結果我還沒有去過就到了只想安逸旅遊的年齡了,真是始料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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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文字紀錄經歷

由於小學時的刻板印象,導致我多年都不愛看傳記。所以當熟知我的朋友們得知我這幾年在研究和寫傳記,他們驚訝得很。事實上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走上寫傳記這條路,有可能是“怨憎會,愛別離”吧。

這些年來寫傳記的經驗告訴我,除非我們對傳主有一定的興趣或認識,很想知道他們的故事和生平,否則一般讀者真的不會專門去看某位傳主的傳記。所以,要如何把傳記寫得吸引人,並且獲得讀者青睞?這是我在寫作傳記時一直在思考的問題。我會想,如果我是讀者,我會喜歡怎樣的傳記寫作?最後我的決定是將它們寫成一本紀實文學。

另外,研究之後發現,馬來西亞的傳記寫作,遠遠沒有中國大陸或其他大中華區來得普遍。或許馬來西亞人還沒有意識到,將自身的故事和經歷訴諸於文字記錄的重要性。反而,中國人是一個非常懂得運用文字力量以及記載歷史的民族。另外還有一個可能性就是,很多馬來西亞華人傾向於“謙虛謹慎”,所以會覺得“我沒有什麼值得書寫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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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的我,也沒想過傳記的重要性。雖然胡適說,人到了40歲之後都應該立傳。一開始,這句話我並沒有共鳴。自從開始寫傳記了之後就覺得胡先生是有一定的道理,每個人來到40幾歲,經歷了一半的人生,各有各精彩,確實趁著還有時間精力的時候應該記錄一下。

每個人都有故事

此外,有句話說:“每個人的小歷史,就構成一部大歷史。”這句話,我時常用來鼓勵有意寫傳記的朋友們,不是“名人”才有資格寫傳記。其實,只要你願意,每個人的故事都是獨特的。可能在我們眼中看起來平平無奇的一些事情和經歷,若干年以後,它將是一個時代的記載。不要小看自己的傳記,有能力的話,每個人都應該把自己的故事寫下來。

生而為人,要為這個社會留下點什麼,才不枉人間走一趟。這是我一直以來秉承的理念。雖然我也只是一個小人物,但是無阻我在自己有限的範圍內,活得精彩,留下幾句。尤其在這個被稱為亂世的和平日子裡,我們的經歷對後人來說,亦極其珍貴。

菲爾 ‧業餘寫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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