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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立法規定執政屆滿 馬斯蘭:保政治穩定

(新山14日訊)巫統最高理事拿督斯里阿末馬斯蘭認為,立法規定政府必須執政至屆滿,可保障國家政治穩定,也能讓在大選中獲勝的政黨在不受推翻威脅下,持續進行國家發展議程。
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昨日建議立法規定,當新成立的政府獲得國家元首的御准後,就應該執政直至屆滿,阿末馬斯蘭對此表示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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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馬斯蘭也是工程部副部長,《馬新社》報導他今日出席笨珍縣公共工程局匯報會後,在新聞發佈會上受詢時表示,相關法令會由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負責擬訂。
“有關法令在確保未來政府穩定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如此一來才不會再發生一名國家元首(在任期間)就有4名首相的情況,造成不穩定的局面。”
阿末馬斯蘭也是巫統柔佛州聯委會署理主席,他表示,反對黨聲稱掌握足夠的法定聲明(SD)來推翻政府,他們應在國會提呈不信任動議。
“他們只會說這說那,法定聲明已經足夠,因此我支援首相的建議,他們應在來臨2月或3月,在國會提呈信任或不信任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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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他們已被挑戰,但他們不敢這麼做。他們聲稱10月份會換政府,但到了10月份卻沒發生任何事,接著他們聲稱1月份會換政府,這只是一種妄想和幻想,對政治穩定和人民福祉都沒有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