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高空拋磚致女子身亡 被告判死刑不上訴沒道歉

(長春14日綜合電)中國一名女子到吉林省長春市遊玩時,遭人隨機從高空擲下的磚頭砸中頭部逝世。法院周三(13日)判處被告周某死刑,賠償死者家屬經濟損失4.3萬余元人民幣(約2.8萬令吉)。被告對於判決結果當庭表示不上訴,然而他也沒有向死者家屬道歉。

28歲的死者婁靜(圖,化名)今年6月22日晚在長春市萬達廣場小吃街被一塊從高空拋下來的磚頭砸中頭部,不幸去世。而拋下磚頭的是住在附近公寓23歲的男子周某。

Advertisement

根據指控,當晚9時至11時許,被告在公寓33樓窗戶和樓頂天台等位置,先後向地面人群投擲8塊磚頭,其中一塊磚頭擊中死者額部。在6月17日下午4時30分,被告在公寓窗戶投擲兩桶5升桶裝水,其中一桶砸中被害人董某某肩部、手指、腿部;當晚10時40分,被告在室內再次投擲3罐未開封可樂,其中一罐砸中被害人宋某額部。

經法醫精神鑒定,被告涉案時無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案發後,被告主動投案,檢察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他提起公訴。

(圖:網絡照)

媒體早前報道,長春市檢察院在庭審中提到被告高空拋物的動機,是因為“被告周某不能自食其力,產生厭世、仇視社會情緒,遂預謀采取從高層建築物上多次投擲磚頭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員生命”。

ADVERTISEMENT

根據被告的供述,他出生於2000年,初中文化,曾在上海某精神病醫院接受治療。因生活不順,原本計劃跳樓自殺,但又不敢,於是選擇高空拋物,希望被判死刑,“我沒有具體目標,砸死誰算誰。長春是隨機選的,我在附近住,知道這里(案發地)繁華人多。”

受害者姐姐婁女士指出,被告進入庭審時臉上還掛著嘲弄的笑容,“他得到了他想要的結果”,聽到法院宣布死刑後,表示“不上訴,沒有意義”。案發後,對方自始至終未向她們道歉或者提出賠償。

對於判決結果,她表示認可法院作出的判決,但對這個結果感到悲哀。她的妹妹婁靜原本是一名優秀的法律工作者,卻因為此事而失去生命。

婁女士認為,被告在案發前曾有多次高空拋物的行為,但沒有被制止,這是最終導致路過的婁靜被砸身亡原因之一,她將考慮繼續追究相關部門責任。

文/圖:互聯網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