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10日訊)峇眼達南青年委員會主席黃振峯建議政府部門在發放公共場所尤其是運動中心營運准證前,需確保該場所有自動體外除顫器(AED)設備。
黃振峯昨晚出席該會與藍天義務救援隊及KC Ambulance聯辦的“心肺復甦術(CPR)與AED教學活動時說,公眾場所尤其是運動中心若沒有AED配備,一旦有人暈倒心臟驟停,很容易錯過黃金救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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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我有一名親戚,在打羽毛球時突然因心臟驟停倒下,結果現場沒有AED,加上無人施予CPR,在送院途中不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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