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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機構索賠10萬顧女兒費用 律師驚訝:膳食費一天RM72

(吉隆坡27日訊)一對父母要把女兒從福利中心帶走,卻被該中心發出索賠通知,要求賠償3年來照顧其女兒的費用,金額超過10萬令吉,其中夥食費每天高達72令吉,不禁讓父母的代表律師質問“到底每天在吃什麼?”。

根據馬來報章《Kosmo!》報道,律師諾紮貝塔(Nor Zabetha)分享一起不幸事件,本地一家由非政府組織(NGO)經營的福利中心,向一對要把女兒帶走的父母進行法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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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紮貝塔為該對父母雇傭的代表律師,指這家福利中心已向父母二人發出索賠通知,金額超過10萬令吉。

根據通知,索賠為該中心3年內照顧其女兒的費用,其中包括每天72令吉的夥食費。

不僅如此,還有3年來的衣物津貼、內衣褲津貼、住宿費以及水電費等費用。

“我讀了索賠信,每天吃4餐,一餐18令吉,每天(夥食費)高達72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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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所有的住宿費、日常衣物、內衣褲、所有肥皂等日常用品等,所有都納入在內。”

她驚訝表示,這36個月的全部索賠額高達10萬5810令吉,比就讀學士或文憑學位的費用還要昂貴。

律師也諷刺地詢問“福利中心是否每天給她們吃‘羊排’?”,因為每天72令吉的夥食費,遠比她自己每天的夥食費高得多。

她說,根據青少年透露,福利中心每天只讓她們吃炒粉或面條,午餐則是像平時在家吃的菜肴。

“(福利中心)要求的賠償不是開玩笑,比每頓在嘛嘛檔吃蝦和魷魚的價錢還要高。”

律師聲稱,這家福利中心里的孩子,相比已被業主當成了獲取款項的“產品”,在孩子們要被帶走之際,就會索取賠償。

她還表示,福利中心在發出索賠通知後,一直都采取保持沈默的態度,不回應任何的質問。 “索賠一方保持沈默,如果你們想上法庭,我們已經準備好了,將一起揭發你們(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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