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馬挽23日訊)一名46歲男教師去年因為涉嫌猥褻(amang seksual)、雞姦及擁有女學生的色情材料,而於今早在甘馬挽地方法庭面對4項罪名的提控。
被告在法官旺蘇海拉莫哈末面前否認所有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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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被告被控於去年11月8日下午6時39分,通過手機WhatsApp應用程序與一名14歲女受害者進行性交流。因此觸犯2017年性侵兒童法令第11(1)條文,一旦罪名成立,將面對最高3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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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馬挽23日訊)一名46歲男教師去年因為涉嫌猥褻(amang seksual)、雞姦及擁有女學生的色情材料,而於今早在甘馬挽地方法庭面對4項罪名的提控。
被告在法官旺蘇海拉莫哈末面前否認所有罪行。
根據控狀,被告被控於去年11月8日下午6時39分,通過手機WhatsApp應用程序與一名14歲女受害者進行性交流。因此觸犯2017年性侵兒童法令第11(1)條文,一旦罪名成立,將面對最高3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