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涉偷竊等控5罪 “巫師”不認罪保外候審

(加央22日訊)一名自稱是“巫師”的馬來男子涉嫌偷竊及破門行竊,今日被控上加央推事庭時否認罪行,推事擇于12月26日過堂,并允准被告以1万9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現年49歲的被告沙里胡丁共面對5項控狀,首控狀指被告在今年11月5日晚間7時52分,在仙納園一家雜貨店內劫走一個行李包;次項控狀則是被告在同一日期及地點,晚間9時52分偷取一輛雅馬哈摩多。

Advertisement

第三項控狀則是被告在上述同一日期凌晨3時30分,在加央甘榜勒堡一英里的無門牌號屋內,偷走手提電腦、硬盤及U盤設備;第四項控狀則指被告在今年11月2日晚間7時30分,在加央王儲路一家民宅偷取一架電鋸。

被告上述四項罪行都牴觸刑事法典379條文,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高7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第五項控狀則是在今年9月10日清晨5時,在甘榜亞羅雷迪斯一名女居民住家展開破門行竊罪行,劫走女屋主財物,触犯刑事法典第457條文、同讀第34條文,罪成可面對5年監禁或罰款。

此案副檢察司為努魯阿迪卡,被告辯護律師為莫哈末阿里夫,推事則是安娜羅莎娜。

ADVERTISEMENT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