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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琴:“1:3:7”處理校園霸凌 讓受害學生勇敢舉報

(檳城15日訊)針對教育部推行“1:3:7”標準作業程序處理校園霸凌投訴案,檳州行政議員林秀琴表示歡迎,並認為這將有助加強受害學生的信心,讓他們有勇氣面對霸凌事件。

“1:3:7”標準作業程序,是指第1天呈報告,3天內調查,以及7天內需解決霸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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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琴今日發文告認為,這項標準作業程序除了可確保學生們在安全的環境中學習之餘,同時可加強多個單位包括警方的聯繫,以更快速及涵蓋多方的力量,以有效機制應對霸凌投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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