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亞南14日訊)沙亞南高庭裁決,馬大新青年協會前主席黃彥鉻於今年10月4日,獲八打靈再也推事宣判違抗公務員命令案(用手機直播拍攝警方搜查辦案)的獲釋放不等於無罪(DNAA),案件需交回由靈市推事庭繼續審訊。
沙亞南第一刑事高庭法官拿督阿斯蘭再努丁,今日是在聽取控辯雙方的陳詞後,對黃彥鉻案做出上述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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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為社運分子的黃彥鉻於2020被控上靈市推事庭,指他用手機直播拍攝警方搜查辦案的過程,抵觸刑事法典第188條文的違抗公務員適當發布的命令(阻差辦公)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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