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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3次警告信後炒員工 雇主:為何被判賠3萬多?

(吉隆坡7日訊)女雇主申訴,公司早前向一名員工出了三封警告信後才解雇對方,但員工之後到勞工局控告雇主,結果勞工局要求該公司做出3萬多令吉的賠償。

她對此感到不解,“為何發出了警告信,還會獲得如此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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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雇主在臉書群組“法律與你同行”發文指旗下一名工作20多年的員工因為態度懶散,經常無理由不來上班或“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在向對方開出三封警告信後,便解雇該名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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