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逾77元須多繳1% 民眾指變相漲價

(檳城10日訊)從12月1日起,每月用電超過300千瓦或電費超過77令吉40仙的用戶將被徵收1%附加費,作為發展永續能源基金,這項措施引起用戶反彈,並指這是電費“變相”漲價。

用戶受訪時,一般上都認為,家人只要有4名成員,每月的電費都會超過77令吉40仙,因此多徵收1%附加費,就是“變相”漲價,加重人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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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受訪者說,電費超過77令吉40仙就徵收1%附加費,以便作為發展永續能源基金,這讓人感到費解的;因為,政府若要支付研發再生能源,其實可以直接向國能開刀,而非消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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