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打靈再也1日訊)一名商人起訴一家獲得大馬證券委員會認可的“加密貨幣電子錢包”供應商,因該公司的疏忽導致戶頭被黑客盜走資金;法庭經審訊後宣判,商人獲得約70萬令吉的賠償。
網媒《今日自由大馬》報道,這是國內首宗針對加密貨幣平台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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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莎茲麗娜昨日通過線上審訊,她是基於起訴人姚仕德(音譯,49歲)成功通過概率較高者(balance of probabilities)證明其對Luna馬來西亞私人有限公司的主張,而做出此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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