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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慧英保證反映華中意願 要求批准維持英語教數理

(吉隆坡26日訊)教育部副部長林慧英保證,她將向教育部長和總監反映華中發展理事會的意願,以要求批准維持全面英語教數理。

她在國會走廊召開記者會時提到,華中發展理事會在與她見面時表達了希望教育部批准所有81所華中在全部中一班級推行英語教數理,並且只要家長的意願是以英語教數理,就須允許英語教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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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強調,她理解這個立場,將會進一步與部長商討改善程序。

詢及前副教長拿督馬漢順說,多年來即使有些華中的馬來文成績不達標,但在馬華領導及馬華副部長的協調下,教育部都不會阻止華中繼續以英語教數理的提問,她則表示,這與華中發展理事會的意願雷同。

當記者進一步確認是否仍有討論的空間時,林慧英則以:“當然有”來回應。

她提到,教育部針對學校申請全面推行英文教數理所制定4項條件,實際上是為確保得到雙贏,即顧及馬來文及英文,因此她保證在處理此事件上,將取得最好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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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慧英強調,華中中一已獲准推行英語教數理的班級,到了中二、中三、中四及中五皆可繼續以英語教數理。

她聲稱,若學校符合教育部在2020年11月26日通令所訂下的4個條件,則可全面在所有班級推行英語教數理。4個條件包括:

1. 學校須具備足夠教室,及符合英文教數理資格的教師。

2. 校長須妥善規劃推行英文教數理的短期和長期計劃。

3. 學校須獲家長或監護人同意。

4. 學校須確保馬來文科目整體考試成績不低於全國平均水平,或至少證明連續3年成績不斷提升。

林慧英說明,教育部指定這些條件,是希望在現有教育政策下維護馬來文的同時,也提升學生的英文能力,而此計劃並非強制性,學校有權選擇推行與否。

她不諱言,有一些學校的馬來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不符合上述4個條件之一,因此不能全面以英文教數理,必須有至少一班以國文教數理。若在淡小,則是以母語淡米爾文教數理。

針對馬漢順指目前共有53所華中被列入不能全面以英文教數理的名單,林慧英則不予置評,並以“這個沒根據”回應。

另一方面,詢及各源流華小在2024年財政預算案中的撥款,林慧英則說:“還沒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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