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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裁決養牛中心沒濫用貸款 沙烈:12年終還清白

(吉隆坡14日訊)國家養牛中心有限公司(NFCorp)執行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沙烈聲稱,吉隆坡高庭昨日的裁決,已證明了針對他及家人超過12年的指控是錯誤的。

他發表文告表示,他和三個孩子旺沙希努爾伊茲蘭、旺沙希努爾伊茲米爾及旺伊扎納法蒂瑪自2012年起便面對NFC案件審訊,吉隆坡高庭的裁決終還了他們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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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雖然之前已在輿論法庭被“定罪”,但慶幸在這個最重要的日子里,國家的法律系統維護了事實的真相,為他和家人宣判無罪釋放。

他披露,法官阿南是根據呈堂證據,清晰裁決他們並沒任何不當行為,並且包括房地產投資在內的所有交易都是按恰當的程序進行。

“我的妻子,即前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丹斯里莎麗扎,一直以來也成為政治誹謗和迫害的受害者。當她因這些指控而自願辭去內閣職務時,我深感悲痛,但我們服從上蒼的旨意。”

吉隆坡高庭昨日命令NFCorp償還政府3374萬3591令吉37仙,這是與森美蘭金馬士國家飼養場中心項目有關的未動用貸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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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NFCorp和其余10人提起訴訟,要求他們償還該項目的2.536億令吉貸款,其中包括莫哈末沙烈和三個孩子及其家族控制的六家公司。

根據訴狀,該貸款分三期發放,莫哈末沙烈的家人據稱在2008年1月24日至2011年1月3日期間共進行10次提款,金額達1億8051萬令吉。

法官阿南在判決中裁定,並沒證據說明被告濫用貸款,也發現起訴人未能證明答辯人有任何形式的不誠實行為。

他也允許答辯人反訴訟,並命令政府向他們支付1萬令吉象征性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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