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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多大馬人心理健康出問題 學者:恥辱感不願求助

(八打靈再也5日訊)10多年前,安妮塔的事業如日中天。她有一個愛她的丈夫和兩個孩子,作為一名投資銀行家和一家投資公司的董事經理,她的事業蒸蒸日上,似乎擁有了一切。

從表面上看,她似乎已經具備了所有成功的條件,但她的內心卻是另一番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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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了焦慮癥、恐慌癥和輕度抑郁癥。我真的病了。”

2010年,一切都來得太突然,她崩潰了。這段期間,她無法工作,也無法下床,只能依賴母親和丈夫,她還曾有過輕生的念頭。

“發生了太多的事情,我的身體和大腦都放棄了。我失去了自理能力,我再也無法照顧任何人。”

安妮塔告訴馬新社,在她崩潰之前,很難尋求幫助。因為身為老板的她,覺得自己必須振作起來,展現出最好的一面,這讓她感到孤立、失落和走投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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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里的人都知道我身體不好,但他們不知道為什麼,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當然,我感到很羞愧,因此我們沒有談論這件事。”

13年過去了,當全世界準備慶祝10月10日世界心理健康日(World Mental Health Day)時,安妮塔和其他倡導者表示,國內的心理健康意識和支持已經有所提升,而對心理健康問題的恥辱感也減少了。

然而,他們提醒說,仍有改進的空間,尤其是對打工一族。

忽視心理健康的代價研究發現,大馬是世界上工作時間最長的國家之一,每周工作45小時,年假只有兩周。相比之下,澳洲的工作時間為每周33小時,並有一個月的年假。

另外,政府和私營機構的調查也發現,越來越多大馬人面對心理健康、操勞、睡眠不足,壓力大的問題。

研究人員認為,人數的增加也可能是因為人們尋求幫助的意識和意願有所提升。

根據2015年全國健康與疾病發病率調查(NHMS),29%的大馬成年人患有精神疾病,而在2019年全國健康與疾病發病率調查中,2.3%的大馬成年人患有抑郁癥。

不過,有關調查並沒有具體說明,有多少心理健康問題與工作有關。

然而,非政府組織Relate Mental Health Malaysia發現,2018年接受調查的員工中,有29%的人表示自己的心理健康狀況不佳。

2019年,美國保險協會也發現,51%的員工承受著某種與工作相關的壓力,53%的員工則表示每天睡眠時間不足7小時。

心理學研究表明,這種與工作相關的壓力可能會導致失誤、生產力下降和心理健康問題。

Relate Mental Health Malaysia創辦人蔡淑寧博士於2020年在《Lancet Psychiatry》雜志上發表的一份關於大馬精神障礙的經濟成本的報告發現,職場的精神健康狀況在2018年給大馬經濟造成的損失估計為144億6000萬令吉。

精神疾病意識與支持協會創辦人兼主席安妮塔。

馬來西亞博特拉大學(UPM)環境與職業健康系職業健康組主任依妮紮博士說,大馬已為員工的心理健康做出了法律規範,因為1994年職業安全與健康法(OSHA)要求雇主 “照顧員工的安全、健康和福利,包括心理健康”。

雇主沒提供任何心理健康服務

但是,解決職場心理健康問題的困難通常來自於雇主,他們可能由於自己的無知和缺乏關愛,或者他們的員工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權利以及如何利用這些權利,而沒有提供任何心理健康服務。

KPJ Sentosa專科醫院的精神科顧問瑪絲杜拉醫生告訴馬新社,雖然國人的心理健康照顧在某些方面有所改善,但是恥辱感和錯誤的信息仍然是大馬的大問題。

“這是一個很難真正研究或處理的課題,因為當你問某人是否感到恥辱時,他們會直接回答不會,但這反映在我們現有的數據中,如在大馬,只有20%的心理健康(我指的是嚴重的心理健康問題)患者真正得到了專業幫助。”

她說,在這個群體中,54%的人首先向傳統治療師尋求幫助,因此,她認為需要作出更多的努力,來提高人們的認知和減少恥辱感。

蔡淑寧博士在《Lancet Psychiatry》雜志上的經濟分析中也提到,社會恥辱和心理健康素養較低是大馬需要緊急解決的主要障礙,然後才能實施有效的預防和幹預計劃。

依妮紮博士說,恥辱感及缺乏雇主和同事的支持,是人們遲遲不尋求幫助的兩個主要原因。

“其他原因還包括缺乏意識,員工直到情況變得非常糟糕時才意識到自己有心理健康問題。或者他們不知道如何尋求幫助,或者與心理健康有關的政策不明確。也可能是缺乏知識。

“雇主可能想提供幫助,但他們不知道如何處理員工的問題。”

她還說,沒有朋友或朋友很少的人,或對精神問題求助有錯誤或消極看法的人,以及社會支持較少的人,最不可能尋求幫助。

無論正確與否,員工中一直存在著一種趨勢,他們不願向雇主報告自己的心理健康問題,因為擔心這會毀掉自己的職業前景。

哈佛大學醫學院外科副教授卡莉(Carrie Cunningham)在經歷了冠病大流行病後,因抑郁而尋求幫助時發現,如果他們報告自己感到抑郁或有任何其他精神疾病,他們可能會被認為不適合行醫。

在如何打破這一趨勢的問題上,馬新社咨詢的專家和律師意見不一。有人認為目前的保護措施已經足夠,有人則支持從高層進行變革。

瑪絲杜拉醫生說,在大馬能夠滿足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所規定的人們的生理需求之前,沒有必要制定新的心理健康法令。

馬斯洛的層次理論也是以金字塔的形式呈現的,它將賺取收入、住所、食物、生殖和安全等生理需求列為最基本的要求,而自我實現則是最高目標。

“我認為,首先要在政策上滿足這些基本需求。如果你連金字塔中最基本的需求都無法實現,我們可能會急於去實現最抽象的需求。”

也是大馬職業安全與健康協會管理委員會成員的依妮紮認為,目前的法律已經足夠,並指1994年職業安全與健康法第15條文中,有關雇主和自雇人士對其雇員的一般責任的規定相當寬泛。

“健康一詞包括身體健康和心理健康,這個詞賦予公司或機構在如何管理適合其工作場所的心理健康問題方面的自主權和靈活性,目的是讓員工的心理健康。

不過,有人卻認為,通過政策和立法來解決心理健康問題會有所幫助。

處理勞工案件的AmerBON律師樓Michael Cheah律師不同意1994年職業安全與健康法第15條文已經足夠的措辭,並稱該條文過於模糊。

他說,在厘清該條文的定義之前,雇員可能會因雇主對這個詞匯的理解而受到傷害。

“這條款只是說要保證員工的健康和安全,沒有對健康下定義。當說到健康時,還應該包括員工的心理健康,這一點還沒有在法庭上得到驗證。我們不知道定義的範圍有多大,但我認為應該包括心理健康。

無論如何,依妮紮博士認為,改善心理健康支持和護理非常重要。

“心理健康的普及還不夠,但我們正在變得越來越好。提高大馬人對心理健康和社會心理危害(壓力的原因)的認識至關重要。”

她說,其中一個方法,是雇主對職場心理健康制定明確的政策。

“如果沒有,也有一些非政府組織,如安妮塔於2016年創立的精神疾病意識與支持協會,可以為其他人提供全面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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