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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部禁商家售賣麥加聖水 違者監2年或罰款1萬

(布城28日訊)衛生總監拿督慕哈末拉茲說,衛生部嚴正看待近日針對網絡廣傳至氾濫的麥加聖水(air zam zam)的投訴,並禁止所有平台,無論是網絡或市面實體店等售賣麥加聖水。

他週一發文告說,第三電視台曾於2020年報道此事,衛生部也曾於2020年1月6日發出衛生總監文告,借此說明市場上所銷售的麥加聖水存有欺詐的成份,並禁止各界售賣聖水,而衛生部最後一次發出有關文告是在去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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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衛生部接獲的投訴,食品安全及品質組已針對所謂的麥加聖水展開調查,雪州衛生局也曾於本月23日展開了一項特別取締行動,並充公了10瓶容量為5公升,價值為1600令吉的麥加聖水。”

“當局也已根據1985年食品條規第360A(2)條規,向違規商家開罰單,而有關商店的辦公室位設於八打靈再也。”

據瞭解,吉隆坡衛生局是於本月展開有關特別取締行動,並與布城及蕉賴衛生局聯合執法,而該支執法隊伍在取締行動中發現1人在本身所經營的店舖售賣非法的麥加聖水,而他當時也被充公了83瓶容量為41.5公升,價值2075令吉的聖水。

此外,有一人因觸犯食品條規第360A(2)條規而被開了一張罰單,罰款額為3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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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法令,麥加聖水被歸類為天然礦泉水,而進口相關礦泉水者需要先取得衛生部發出的水源執照,且衛生部也將會向進口國家的地質局及水利局進行確認。

“在這個案件中,沙地阿拉伯政府並未發出有關證明,因為有關聖水不能出口及販賣。”

從2012年至今,當局已在執法活動中充公了市價總值8萬3618令吉20分的麥加聖水,而衛生部也會經常持續性地針對網絡平台包括電子商務進行監督,其中,關於兜售麥加聖水的32個廣告已從電子商務平台上刪除。

至於當局從2021年至今對社交媒體的監督過程中,總共刪除了63項有關兜售聖水的廣告。

根據食品條規,任何人若銷售沒有准證的包裝飲料或礦泉水,可被判處不超過1萬令吉罰款或監禁2年的刑罰。

慕哈末拉茲也勸告民眾勿上當,因為本地市場上凡是標籤為聖水的都是仿冒品。

衛生部也宣佈,即日起禁止一切平台銷售麥加聖水,而任何商家若還持有相關存貨,也受促馬上停止售賣,並主動聯絡縣衛生局上門充公。

衛生部將時時關注消費者被誤導的課題,若民眾有任何疑問,可到附近的衛生局查詢,或瀏覽moh.spab.gov.my官方網站,食品安全及品質組(BKKM)臉書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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