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訊)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聲稱,落實總檢察長和檢控官分權需修改19項法令及聯邦憲法,政府需一年的時間研究。
她昨晚在“國會系列講堂3.0:透過改革重建國家”上提及,此事也涉及額外成本。
她披露,團結政府正在擬定《國家豁免法案》,此法案將反映國際法原則,如國家和主權豁免、主權地位的確定性、關於外國法院文件送達程序的確定性及給予豁免的例外情況等。
研究設夜間法庭流動法庭
她解釋,我國的主權需受保障,不能被視為理所當然,正如蘇祿騙局般。希望透過這樣的法律,其他主權國家也能基於互惠原則,保證馬來西亞享有豁免權。
她表示,該部也在研究夜間法庭和流動法庭的可行性,從而增加案件處理量,並節省時間和成本。
“政府目前在沙巴和砂拉越推出流動法庭,為那些住在離開法庭很遠的人民服務。”
出席講堂活動者包括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佐哈里和前議長丹斯里阿里夫等。
議員出言不遜罰款或增至1萬
佐哈里提及,《1952年國會(特權及權力)法令修正案》將在下次召開的國會會議提呈,把發表不當言論的國會議員所鬚麵對的最高罰款將從1000令吉增至1萬令吉。
他強調,這是為了懲罰那些發表“非國會”言論的國會議員,他們也可被禁足國會。
他要告訴所有國會議員,他們正在採取行動落實這些法案,以確保所有國會議員都為國家的進步作出貢獻,避免發表或做出違反國會慣例的言論和行為。
商重啟國會服務法令
他在致詞時提到,希望在來臨的國會會議上有更多的討論。他已與政府單位討論重啟《國會服務法令》的事宜,希望可在近期內落實。
佐哈里說,《1963年國會服務法令》於1993年廢除,如今迫切需重啟此法令,以確保國會機構的賦能與獨立性,進而提高大馬國會的素質。
他補充,我國需有獨立和有效率的國會服務系統,為國會成員提供重要和公平的支持;這是一項關鍵改革,希望能在任期內落實。
當前政治應保留“惡法”
阿里夫表示,在當前的政治氛圍下,被許多人視為是“惡法”的法令,如《煽動法令》和《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應獲保留。
他認為,政府也應重啟《反假新聞法令》或製定類似法令,以遏制如今社交媒體上充斥著大量假消息或半真半假消息的現象。
他直言,並非改革不重要,但在當前的政治氛圍下,或許還不是對的時機。
他也曾認為《煽動法令》應被廢除,由《國家和諧法令》取代,但近年來的政治發展已令他改變觀點。
“那些企圖煽動社會對合法政府不滿、挑戰王室地位及企圖引起種族不和諧的行為,應受到嚴厲對付和相應的懲罰。”
“想要穩定,就不能給予完全自由,不要輕易地廢除在一些情況下,能夠成為’救星’的法令,我們要仔細探討。”
1950年合約法令過時
阿里夫聲稱,《國安法》也應保留,但必須落實保障措施,確保被捕人士的基本人權和尊嚴受到尊重。
他表示,《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應在改革過程中被檢討,以對付使用網絡攻擊或騷擾他人的行為。
他重申,這些法令可修改,但還是有必要存在,因為如今社交媒體上有太多假資訊、半假資訊。我們曾有過《反假新聞法令》,但希盟執政時期廢除了,現在是時候思考(重啟)。
“相比起惡法,政府更應探討和修改落後的法令,如《1950年合約法令》是我國借鑒印度的法令,內容可謂非常過時。
不能公投撤換民選政府
阿莎麗娜認為,不能以全民公投來撤換民選的聯邦政府。
她說,反對黨不斷指6州選舉是對聯邦政府的公投,而結果是應換掉聯邦政府,這是不對的。
她不解,為何公民社會沒人出來說話和捍衛團結政府,淨選盟好像有,但很多都保持沉默。
她強調,公民社會應站出來捍衛民主制度,不能根據公投來換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