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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返馬助查1MDB案 黃宗華再延後入獄一個月

(八打靈再也5日訊)因涉及1MDB貪腐案而被判預謀行賄、規避內部監管和洗錢罪成的高盛集團前高管黃宗華,再次獲准延後一個月入獄服刑。

彭博社報導,原定於8月7日開始服刑的黃宗華獲得美國紐約布魯克林地區法官布羅迪批准延後入獄,以便讓美國和馬來西亞政府就他可能返馬協助正在進行的1MDB調查展開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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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助理檢察官德魯羅爾在昨日的庭審中提出反對,“他要回去馬來西亞,那麼他就可以繼續自由。”

羅爾說,黃宗華立即開始服刑涉及強烈的公眾利益,而他在被拘留期間仍可幫助大馬政府。

為黃宗華申請延後服刑45天的律師阿格尼菲洛指出,大馬政府是根據之前與美國政府所達成的協議,要求黃宗華返馬。

“他們要我的當事人回馬來西亞,他們要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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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華因協助前老板高盛集團東南亞地區前主管萊斯納挪用一馬公司的資金,並進行洗黑錢及賄賂官員等活動被控2項違反美國反賄賂法令和1項洗黑錢罪名,而於去年4月被美國法庭陪審團一致裁定,罪名成立。

2019年,原本已在大馬被控的黃宗華同意接受引渡到美國,為這宗案件抗辯。

在布羅迪於今年3月判刑前,黃宗華曾致函描述了他之前的監禁經歷,並請求布羅迪放寬判刑。

羅爾指出,美國和大馬政府正在討論黃宗華如何在開始服刑後返馬,這是一個通過兩個主權政府之間討論解決的過程。

布羅迪批准了黃宗華的申請,讓兩國政府繼續討論,並指兩國利益“可能不一致”。

“這其實取決於這兩個國家想要做什麼,以及他們要怎麼做。”

被判服刑10年的黃宗華原定於5月4日入獄,但布羅迪於5月2日批准了延後入獄3個月,讓他與妻子和10歲的女兒,有更多的相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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