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匪兩次爽約‧妻疑夫早已被殺
(新加坡24日訊)獅城商人在大馬遭綁架撕票一案,死者妻子透露,綁匪要求的贖金金額一改再改,從100萬令吉減至10萬令吉,而且兩次要取贖金都爽約,她懷疑丈夫早已喪命。
新加坡商人郭進疑在大馬被綁架撕票,期間遭禁錮在叢林小木屋內,6個月後被發現時,屍體已高度腐爛。
遭生意伙伴綁架
死者妻子陳女士(53歲,商人)披露,綁匪開始時獅子開大口,索取100萬令吉贖金,經討價還價後降到50萬令吉,最後變成10萬令吉。
她說,死者是被熟人綁架,這名熟人就是與他合作多年的大馬生意伙伴。
“他們之前一起合作做生意,不料過後經營失敗,兩人從此落魄潦倒。
她指出,今年1月25日,大馬商人邀請死者到新山談事情,隨行的還有死者的另一名朋友。
後來,大馬商人聲稱要和死者一同去看和房地產有關的照片,便把死者友人和手機留在咖啡店,豈料死者一去不復返。
死者友人等了一段時間後,將手機交給死者的一名弟弟,後者雖然也覺得事有蹊蹺,卻不敢告訴家人。
直到隔天,死者的小女兒撥電要找爸爸,發現是叔叔接電話時,全家人才赫然得知死者已失蹤。
陳女士披露,死者在失蹤後3天後撥電回家說他被人綁架,並遭“打到剩下半條命”,還要求家人“有多少錢就匯多少”
給綁匪。
她前後將1萬2000令吉匯到一個指定戶頭,並要求在一手交人一手交錢的情況下,才交出剩餘款項。
不過,綁匪兩次爽約,在約定好交人當天聲稱汽車拋錨,無法交人,更在隔天早上通知家屬死者已經逃跑。
她說,死者生前患有糖尿病,每天須打兩次針控制病情,如果沒打針,他就會感到頭暈。
肉票即使病逝
主謀仍難逃死刑
律師指出,即使死者是在綁架期間病發身亡,主謀一旦被定罪,仍難逃死刑。
據報導,大馬警方的解剖報告顯示,死者沒有外傷,生前未受到虐待,暫時還不能確定死因。
據知,死者生前患有高血壓,需定期服藥控制病情。
報導指出,死者今年初被熟人綁架,並被帶到雪蘭莪州無拉港後,交由5名印尼男女看守。
但相信死者當時已身患重病,屍體後來被埋在小木屋和橡膠園附近的沼澤地。
據瞭解,落網的馬來嫌犯和死者是好友兼生意伙伴。
儘管如此,受訪律師指出,只要在綁票期間有對受害人施暴或傷人,綁匪被定罪後將面對死刑。
李亞豐律師說,根據新加坡法律,凡是犯下綁票罪行的人都將面對死刑,但若綁匪在綁架期間沒有對受害者造成傷害,他們面對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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