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柔佛國內地方

組屋鄰里糾紛引警方關注 援引3刑事條文調查案件

(新山17日訊)淡杯組屋(Pangsapuri Tampoi)於上周五發生一宗鄰里糾紛,有關現場情況被人攝下後上載至社交平台以至於引起警方關注,並援引持武器傷人、聚眾鬥毆和蓄意破壞等3項刑事法典條文,開檔調查。

新山北區警區主任峇維爾星於今日發出文告指出,警方於昨日調查社交平台上一個為時2分鐘17秒的視頻畫面後,偵察出有關事件是於本月14日,在淡杯組屋發生的一起鄰里毆鬥事件,並且在當天接獲兩名涉案者向警方做出的2宗投報。

Advertisement

他指出,警方已在事後向投報者錄取口供,並且向該組屋的住民了解情況,協助調查案件。

2名男子發生鄰里糾紛,一度隔著鐵門爭執不休。

他表示,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24(持武器傷人)、第160(聚眾鬥毆)、第427(蓄意破壞)條文調查此案。

他呼籲民眾勿聳人聽聞而破壞社會和諧,並且應該理性解決面對的問題,不要做出任何違法的魯莽行為。

ADVERTISEMENT

他也呼籲知情者向案件調查官沙茲利(016-342 5316),提供有力線索。

在刑事法典第324條文(持武器傷人)下被定罪者,可被判處監禁不超過10年,或罰款,或鞭打,或任何兩者兼施;在第160條文(聚眾鬥毆)下被定罪者,可被判處監禁最高6個月,或罰款1000令吉,或兩者兼施;在第427(蓄意破壞)條文下被定罪者,可被判處監禁最低1年、最高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一名男子持棍子站在一單位前,在場“和事佬”曾將之勸退。

根據流傳的視頻畫面顯示,一名男子持棍子上門不住敲打一單位的鐵門,與單位內的男子互相口頭爭執。

盡管有人在間中充當“和事佬”一度勸阻上門男子住手及將其勸退,但涉案的兩名男子持續爭吵激烈,單位內的男子更開鎖奪門而出隨手拿起門口鞋架與對方杠上,這時另一名“和事佬”奪走其手中鞋架,兩名涉案男子就用實拳互毆,場面火爆。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