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艋舺雞排員工怒控NONO 13罪 “請到吸血鬼! 根本是惡魔”

(台北1日訊)網紅馮語婷爆出好友被NONO(陳宣裕)性侵的往事,並附上對話截圖及證據照片,被網友大讚正義女神,週五(30日)她再爆料當年NONO夫妻在經營艋舺雞排的13種惡行,代當年曾與NONO共事過的員工發聲。

馮語婷30日透過臉書表示,收到許多曾在艋舺雞排工作的員工爆料,她看過後整理出13個主要惡行。首先,NONO並非艋舺雞排的老闆,只是他個人要求公司對外要稱呼他“CEO、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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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點,NONO的實際身份僅是“品牌代言人”,擁有的股份則是跟總公司要的干股,其實根本沒出半毛錢。

第3點,身為插干股的代言人,有分店開幕拜託出席,除了要求出席費,還要求總公司付他到場車資、招待親友的費用。

第4點,跟老婆朱海君號稱投資微風南京店,只要自己有活動都從該店出餐,還要求客制化,且不僅員工沒獎金,計程車、食材等費用都用簽帳方式,後續店倒了全由總公司吸收。

第5點,微風南京店當初店長一職請NONO侄子擔任,挪用公款被抓包,最後清算虧損也不補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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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點,逢年過節紅包只給員工“一人100元”。

第7點,每次開幕活動都遲到,原因是要成為全場焦點,如果在場主持人沒有大力吹捧,他就會數落對方,但要請NONO本人來主持,他又會以“是來出席不是來主持的”為由推辭。

第8點,每次外宿都要求“總統套房”等級的房間,如果進房發現“等級不夠”,就要一直換到他滿意為止。

第9點,公差帶家人一起去總是要求做頭等或商務艙,費用由總公司負擔。

第10點,對外號稱CEO,公司出事馬上改口“只是代言人”。

第11點,NONO和朱海君要罵人都直接打電話,絕對不會留下文字訊息,夫妻罵人口頭禪是“搞屁啊!”外加翻白眼。

第12點,在疫情加上碰到雞瘟、公司最艱難的時刻,NONO退出艋舺雞排,並堅持要立刻拿到“代言人所得”,否則就是法院見。

第13點,退出艋舺雞排後,左營店停止續約,馬上改名“虎霸雞排”後繼續經營,並無縫接軌繼續使用艋舺的供應商。

雞排店員工爆出NONO惡行,氣得直說他“過河拆橋、忘恩負義,根本是惡魔”,有網友驚訝表示,當初以為艋舺雞排是NONO自行創業的品牌,沒想到只是代言人,馮語婷也在留言區回覆:“我聽完才知道,(艋舺雞排)真的請到吸血鬼。”

事實上,馮語婷週四(29日)就已表示,NONO和朱海君夫妻“欠人開副本拆面具,以上說的都是有憑有據,如有不實,歡迎請律師提告求償一千一百萬”,而對於在經營艋舺雞排時期的指控,NONO經紀人目前訊息皆未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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