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吉隆坡地庭擇定於7月21日,裁定是否撤銷土著團結黨前宣傳主任拿督旺賽夫在Jana Wibawa計劃案件中,索賄及收賄近700萬令吉的控狀。
旺賽夫是在5月29日向地庭入稟申請通知書,要求法庭發出撤銷其控狀的庭令,理由是這些控狀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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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羅茲娜今日聆聽了申請方和答辯方的陳詞後,擇定上述日期。
旺賽夫在入稟法庭的申請通知書中指出,這些控狀沒有明確列出具體的犯罪時間和日期,違反了刑事程序法典第153條款。
他也說,這兩條控狀沒有提供足夠的細節,無法讓他了解自己所犯的所謂罪行,這違反了刑事程序法典第154條款。
控狀指出,現年47歲的旺賽夫向廖丹泉(譯音)索賄,以促使他幫助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獲得政府頒布總值2億3200萬令吉的中樞大道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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