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持媒體股份或不符參選資格 泰選委會查披塔

(曼谷11日訊)泰國選委會駁回取消前進黨黨魁披塔參選資格的申請,但因請願書證據充分,選委會決定繼續調查此事,這意味着披塔可能面對更嚴重的後果,包括坐牢。
罪成最高囚10年
Advertisement
據泰國媒體報導,選委會的6名專員週五一致通過駁回披塔違反選舉法的指控,原因是3名請願人提交請願書時,已超過審議參選人資格的期限,按規定應不予受理。
不過,選委會稱,請願書內容詳實且證據充分,明確指控披塔違反選舉法,因此選委會將按程序在規定期限內進行調查。
披塔被指持有於2007年停止運營的廣播公司iTV Plc的4.2萬股,而泰國選舉法禁止候選人在登記參選議員時,持有媒體公司的股份。
前選委會專員宋差告訴泰國公共電視臺,選委會對披塔發起調查意味着披塔陷入更大的麻煩。這是因為若被證實犯法,選委會可以將案件提交給警方,後再交由檢察官和刑事法院審理,而無需將案件提交給憲法法院。
ADVERTISEMENT
若罪名成立,披塔可能被處以1年以上、10年以下的監禁、介於2萬至20萬泰銖(約2671至2.7萬令吉)的罰款,法院也可下令禁止他參選20年。
雖然選委會已駁回3名請願者的申請,但若是有至少50名國會議員、25名上議院議員,又或是選委會本身向憲法法院提出申請,披塔依然可能被剝奪議員資格,斷送任相之路。
披塔早前已否認指控,指有關股份是父親留下的遺產之一,早前已轉讓,而公司由2007年開始,就無從事媒體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