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六甲1日訊)夫妻婚姻失和,為夫者在爭搶帶孩子去看醫生時,出手傷及前妻,被法庭判罰款1000令吉。
被告是30歲的沙茲萬,他今日在推事莎達沙哈面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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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案發當天,在珍峇卡花園因爭搶要帶7個月大的孩子去看醫生,出手傷及當時24歲妻子的左臉、手臂及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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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六甲1日訊)夫妻婚姻失和,為夫者在爭搶帶孩子去看醫生時,出手傷及前妻,被法庭判罰款1000令吉。
被告是30歲的沙茲萬,他今日在推事莎達沙哈面前認罪。
被告在案發當天,在珍峇卡花園因爭搶要帶7個月大的孩子去看醫生,出手傷及當時24歲妻子的左臉、手臂及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