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訊)地方政府發展部長倪可敏指出,該部料於6月完成電動車充電站申請程序的通令,並在完成定稿後提呈給全國地方政府委員會(MNKT)。
他昨日以國會書面回覆公正黨八打靈再也區國會議員李健聰的提問時說,這份通令將涵蓋在地方政府管轄地區下設立電動車充電站的審批和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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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該通令也會提供電動車充電站的規劃指南,概述所有類型建築物包括多層或高密度住宅區設立電動車充電站的最低要求。
他說,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各機構和行業參與者將執行該份通令,並鼓勵國人使用電動車,努力減少碳排放。
另一方面,李健聰對於地政部的最新宣布表示歡迎,並認為這除了可以幫助刺激大馬經濟增長,也可推動電動車的發展。
他在推特貼文說,地政部必須優先考慮建築物的火災風險及安全性,以符合目前技術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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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充電站似乎很難獲得消防許可證,尤其是地下停車場。”
他也要求地政部能和消防和拯救局合作協調指導方針和程序,以便國家重要議程的步伐不會有所放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