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面對12控狀 前CEO控洗黑錢103萬

(亞羅士打24日訊)某汽車研究院前首席執行員涉嫌在2021年和2022年涉及12項洗黑錢活動,今早在亞羅士打第二地庭面控時否認有罪,要求審訊。

被告是拿督莫哈末馬達尼(56歲),12項控狀涉及金額高達103万8000令吉。

Advertisement

其中10項控狀指被告,在2021年9月7日至2022年2月2日期間,吉南居林縣山竹園馬來亞銀行分行收到總額100万令吉的非法來源資金,這筆款項是被告通過其律師的事務所丰隆銀行戶頭匯入其個人馬來亞銀行戶頭。被告触犯了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613條文)第4(1)(b)條文,可在第4(1)條文下判決。

被告也同樣法令下面對的另外2項罪控,被告在2021年的10月6日和11月8日,上述馬來亞銀行分行收到總額3万8000令吉的非法來源資金,這筆錢是被告在Trillion Cove Holdings Berhad購買總价值200万令吉的可贖回优先股所獲得收益。

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判監禁最長15年,以及罰款不少過犯罪之時的非法活動所得收益總數或价值的5倍或500万令吉,視何者為高。

法官羅哈杜阿瑪批准控方的申請,將案件移交給吉隆坡地庭,也与被告早前在沙亞南地庭案的案件一併審理,以及采用早前沙亞南地庭所諭令的30万保釋金。此案在6月9日重新過堂。

ADVERTISEMENT

此案反貪會代表的主控官諾莎菲娜副檢察司,被告律師代表万艾祖丁。

莫哈末馬達尼在本月10日在沙亞南地庭面對9項在2021年和2022年涉及總值400萬令吉洗黑錢活動控狀,并否認有罪。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