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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4日訊)衛生部長紮麗哈指出,今年截至4月,衛生部向違例的煙客開出1萬4872張罰單,罰款額高達370萬令吉!
她昨日以國會書面回覆麻坡區國會議員賽沙迪的提問時說,該部於上述期間在餐館和食肆禁煙區共展開5028次取締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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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執法當局於2022年展開1萬2773次取締行動,並向違例的煙客開出3萬0648張罰單,罰款總額高達760萬令吉。
她指出,該部認真看待食肆禁煙區吸煙的投報,而且這種情況越來越普遍,也在社交媒體上瘋傳。
她說,在2004年煙草管制法令下,由衛生部官員和助理衛生官員組成的執法人員定期在全國各州屬展開禁煙執法行動。
“大馬皇家警隊及其他機構聯合展開綜合執法,並計劃於5月份在吉隆坡、森美蘭和雪蘭莪等州屬展開3項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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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奉勸,若任何人發現煙客在食肆範圍或禁煙區吸煙,可通過WhatsApp號碼(010-860 8949)投訴。
她指出,有關熱線依然活躍,相關報告會在經過分析之後發送到衛生部,以便能采取下一步行動。
煙民維權俱樂部挑戰有關禁令
衛生部於2019年開始落實食肆禁煙令,民眾對於禁煙意識有明顯提升,但因為面對冠病疫情來襲,有些民眾注重防疫措施,而“忘了”禁煙令,有者更在室內吸煙而遭到執法人員開罰單。
由7名煙民成立的煙民維權俱樂部(Smokers Right Club)同年入稟司法審查,挑戰有關禁令。
他們要求法庭宣布有關禁令侵犯了他們的憲賦權利,同時發出一項庭令阻止衛生部實行該禁令。
吉隆坡高庭於同年10月29日駁回上述7人尋求取得庭令撤銷衛生部食肆禁煙令,所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他們不服裁決,隨後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後來,上訴庭於2022年11月23日維持衛生部的食肆禁煙決定,裁定在公共場所吸煙,並非一項應受聯邦憲法保護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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