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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粗暴對待2嬰兒 28歲保姆承認有罪

(新山21日訊)在托兒所涉嫌粗暴對待2名嬰兒的28歲保姆今日在新山第四地庭面控時承認有罪,獲法官允准以1萬6000令吉保釋,案件擇定於8月2日下判。

被告努魯莎茜拉是在上午8時50分,在警方扣押下抵達新山法庭,面對眾多攝影鏡頭,她只是默默低頭,並無特別的情緒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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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共面對了2項控狀。

根據控狀,被告是在今年3月下午1時,在士姑來麗寧鎮的一個單位,疏忽照顧一名9個月大女嬰及一名7個月大男嬰,導致他們可能因此受傷,抵觸了2001年兒童法第31(1)(a)(虐待、疏忽、拋棄或令孩子遭到肉體或情緒傷害,或導致或容許他人如此做)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下判刑。

在上述條文下被定罪者,將面對不超過5萬令吉的罰款或監禁不超過20年或兩者兼施的刑罰。

被告聆聽控狀後俯首承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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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控官沙菲卡因此要求法官拿督旺再迪定下每個控狀1萬5000令吉的保釋金,並附加一名擔保人和每個月到警局報到的條件。

不過,被告律師蘇非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丈夫擔任廠工的薪水每個月只有2000令吉,而且她還要負擔生病父母的費用,希望法官降低保釋金。

法官考慮被告的上述情況後,最終定下每項控狀8000令吉保釋金的決定。換言之,被告需繳付1萬6000令吉才能保釋。

同時,旺再迪也要求需由一名擔保人擔保,其他還有上交護照予法庭保管。

“被告保釋後也不得騷擾受害人和證人,若有違反則將撤銷保釋。”

被告於本月16日凌晨,在士姑來永樂鎮遭依斯干達公主城警區的刑事罪案調查組警員逮捕,較後警方也獲推事允准延扣嫌犯至19日助查。

柔佛州總警長拿督卡瑪魯查曼較早時發表文告披露,這起托兒所虐童案,是經由一名在該托兒所工作的教師揭發,事主驚見嫌犯疑似粗暴對待受託照顧的2名幼兒時,通過手機將事發經過錄製下來。

時長達39秒和48秒的2段視頻,早前在社交媒體上廣傳並獲警方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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