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平17日訊)25歲男子在女廁企圖性侵少女被控上庭後不認罪,推事將案展6月16日再度過堂。
嫌犯莫哈末達尼,控狀指他在5月10日晚上8時,在太平商業廣場二樓廁所內,非禮受害少女,牴觸刑事法典354條文(襲擊他人對其使用刑事武力,蓄意侵犯其貞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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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毒品案底的嫌犯,今日被押往法庭,惟他對控狀表示不認罪。
推事諾拉西卡允許被告以5000令吉外保候審,但在擔保期間,必須每週到警局報到,且不可以與受害少女見面。
被告是一名無業游民,有毒品前科,在無人保釋下,被押往監獄待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