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6日訊)一名建築公司負責人涉嫌於2年前企圖以200令吉賄賂警員,作為不對付其危險駕駛行為,今日於甲州地庭面控時否認有罪,獲準以2000令吉保釋。 獲準2000令吉保釋 法庭已擇定6月16日過堂此案。 控狀指被告吳勝波(54歲)於2021年12月31日,早上11時35分,於野新警察總部,企圖以200令吉賄賂警員,作為不針對他在體內酒精濃度超標情況下的駕駛行為采取行動,此舉已抵觸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第17(b)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條文下同讀。 本案由反貪會副檢察司努莎琪拉提控,地庭法官是伊莉莎白巴也萬。被告的辯護律師是那丹淩加納登。 伊莉莎白巴也萬最後決定讓被告以2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同時,擇定6月16日過堂此案。法庭沒收被告的國際護照,並諭令被告每月前往馬六甲反貪會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