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之前有網紅解釋他與雇員之間的關係良好,所以對話常用“sayang”是公司文化,但公共服務委員會(SPA)可不接受這一套,亂叫“sayang”可能會受到紀律處分!
對公共服務委員會來說,任何公務員若以馬來文“sayang”和英文“dear”來騷擾受害人,都將被歸類為言語性騷擾罪。另外,若公務員通過WhatsApp等社交平台發送不雅圖片和色情簡訊,均被視為視覺性騷擾;撫摸、擁抱、親吻、摩擦、依偎等親密行為則屬身體性騷擾罪。
因此,受害者在提交投訴時,需要詳細告知受到騷擾的影響,如擾亂心靈、感到不安、感到受辱等。除了罪行是發生在工作地點外,受害者還需要告知事發地點、時間和日期。
提高性騷擾意識
一旦受害者進行舉報後,當局將根據《1993年公務員條例(行為和紀律)》第 4A條,所有違規罪行都可受紀律處分。值得一提的是,公共服務局紀律處發出的文告也列明公務員外遇、曠工、不簽到、提交假病假單、濫用藥物、在社交媒體上發表公開聲明等舉動列為違紀行為。
坦白說,公共服務委員會的公告,對提高民眾對性騷擾的意識以及鼓勵更多人站出來舉報,確實很重要的一大步。儘管國會上議院在2022年8月11日三讀通過反性騷擾法令,但並無強制性要求雇主或公司設計內部機制來處理性騷擾問題。
婦女、家庭及婦女發展部副秘書長(策略)蔡春華說,在反性騷擾法令下成立的仲裁庭,彌補了刑事法律上被告被定罪的標準(無合理疑點證據,即Beyond Reasonable Doubt),法官和陪審員能依據可能性平衡標準(Balance of Probability)作出裁決。
偷情和外遇失私德
當然,比起刑事法典和勞工法令的刑事責任,仲裁庭審理的範疇屬於民事,所以受害者獲得的是賠償及被投訴者的道歉。
也因此,公共服務委員會鄭重其事的列舉性騷擾的例子及被投訴者可能會受到的紀律處分,其實正正填補了反性騷擾仲裁庭的局限,同時釋放一個非常重要的訊息:性騷擾不是金錢賠償就能了事的。
就我而言,公共服務委員會的這項公告是反性騷擾的一大里程碑,但很可惜的是,此事引起的關注不大,而博得的版面也遠不及每回網紅鬧上新聞版面更有流量。
惟,在當局這次的公告裡,我並不認同將偷情和外遇也列入其中。無可否認,偷情和外遇是失德,但失的是私德。如果偷情或外遇動用了公款,或者公務員與偷情或外遇對象私相授受或情色賄賂,那則務必嚴正懲治!
(梁潔瑩‧ 自由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