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導遊說不太沉重(四)‧條例起不了保護作用‧女導遊促有效執法

女導遊險遭男司機性侵事件發生後,各責任單位,如旅遊部、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馬來西亞導遊理事會等,都不約而同強調,即便在2009年6月1日已強制實施禁止旅遊業男女同事同房的條例,但有關單位從未接獲投報,以致無法查及對付違法的旅行社。

官方頻頻要求實證,只要有投報才能執法的不成文規定,往往忽略了受害者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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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為女性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去除職場上的性別歧視,不只是擬定法律條例就能解決的問題,女導遊要求政府機關定時做抽樣突擊檢查,提高業者的守法意識。消極地期待業者自行守法,被動地等待受害者的投報,根本起不了保護的作用。

旅遊部擬定新條例保障女性,無疑讓女導遊看見曙光,但真正要迎向光明,似乎還有段距離。女導遊不要虛有其表的條例,而是有效的執法。

馬來西亞女導遊協會相信,在大馬各行各業中,面對性騷擾的不單止是女導遊而已,反之,各行各業中肯定有女性面對性騷擾問題,當初要求旅遊部立法,受到保障的不只是女導遊,而是國內各行各業都不應該出現男女因工作而同房的情況出現。

該協會多年前向旅遊部投訴這個弊端,希望通過高層施壓糾正旅行社的歪規則。旅遊部長黃燕燕明確發出指令,從2009年6月1日起,禁止旅行社逼女導遊與男同事共用一房,同時在2010年4月1日正式生效,若被發現並證實違反相關指令者,其執照將會被吊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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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部沒投報不取締

在這期間,旅遊部及相關單位並未接到投訴,但並不表示,異性同事同房的課題已經解決。今年5月22日,女導遊協會針對一家中文報的獨家報導揭露,又有一名女導遊因與男司機同房,結果險遭性侵。受害者僅接受一家媒體的獨家報導,除了堅持不願露面,也拒絕報案。

旅遊部堅持,沒有投報就沒辦法取締;女導遊卻基於個人尊嚴及名譽受損,而拒絕報案,事情因此陷入兩難的局面。一旦沒有解決方案,一些不良的旅行社就是看准女性在受委屈後,往往都不敢發聲,而繼續罔顧法紀。

經過多次的對話會,旅遊部承諾將重新檢討現有的旅遊指南條規,考慮加入捍衛女導遊或女司機權益的條例,包括一旦發現男女員工同房,即使雙方簽署同意書,仍然屬於違規,旅遊業者將面臨被吊銷執照的懲罰。

旅行社須擁30%女導遊

旅遊部秘書長拿督黃宏炳指出,為了預防作出投報的女導遊被旅遊業者秋後算賬,飯碗不保,旅遊部擬將作出調整,即規定每一間旅遊社必須擁有30%的女性導遊,且必須保留30%的出團機會給女導遊。

為此,旅遊部除了承諾檢討旅遊指南條規,表示日後將會率隊到酒店突擊檢查,一旦發現有男女員工同房的情況必定會嚴加取締,並吊銷業者執照。

旅遊部計劃向財政部申請撥款給酒店業者裝修,設立專屬的隔間給旅遊行業的男女員工。

促執法單位取締勿等投報

站在女性的角度,女導遊認為,旅遊部應該體諒女導遊不願投報的苦衷。沒有多少個曾經受害的女性,願意站出來,向所有人說明自己受過的傷害,這種痛苦猶如再次揭開自己的瘡疤。

對她們而言,執法單位不能以沒有投報就無法取締來作藉口。

交出“團密碼”等同暴露身份執法單位可以不定時突擊檢查酒店,無需逐一房間臨檢,而是向柜台查問住宿名單即可。

每一家旅行社在出團前,都會預先準備一份遊客住宿名單,導遊及司機是否同房,在此名單一覽無遺。

當然,最理想的,莫過於導遊親自投報。

在被逼同房情況下,自己打電話向有關單位投報,等候執法人員上門取締。

旅遊部說會保密

和保護當事人,但一旦要求投訴者交出“團密碼”等同暴露身份。

“每個導遊都有他自己的導遊編號,只要一查便知道帶團的導遊是誰。”屆時女導遊依然須面對可能遭業界杯葛的情況,身為過來人的苗苗,非常清楚旅行社的作業。

當事人一旦向有關單位投訴,必要時可能要交出帶團的文件,以證明同房。即使旅遊部把導遊編號模糊掉,但旅行社只需從出團的日期、地點及導遊性別作篩選,最後一樣可以找出投報者是誰。在這樣情況下,女導遊還最終還是啞忍,繼續為了生計受委曲。

怕被對付受

害者不敢報警

官方頻頻要求實證,對此,女導遊協會一再強調,不是沒有證據,而是許多受害者在害怕名譽受損和受威脅的情況下,往往在事發後不敢站出來。

一般上,女導遊發生這類情況後,都不會直接報警或向公會投訴。她們都是通過友人說出這些經歷,以致沒有揭發,也就沒有實際證據。

保守女性無法承受社會眼光

從2007年至今,該協會至少接到20宗女導遊的投訴,其中包括5宗被性侵的案例,雖有這些個案的數據,但卻再也找不到這些事主,有的受害者為了保住飯碗,只好選擇啞忍,有者甚至退出“導遊圈”,拒絕站出來或向警方及相關部門作出投報。

也許你會想,就報個案嘛,有甚麼好怕的?

但其實,大馬雖正努力朝向先進國目標邁進,可是大馬女性仍保守,清白對女性而言遠比生命還重要;在父權意識的壓迫下,明明無辜的人是你,但卻因為家醜不宜外揚的觀念,事主往往會在家人的勸導下,選擇息事寧人。

事情一旦曝光,保守女性根本無法承受社會對她們的眼光。若是同情,尚好;可如果是有色眼鏡,背地裡遭批評是主動色誘男性的水性揚花,女生的臉該往哪擺?

呂秀敏也是花了10年的時間,才把這個難以啟齒的羞辱說出口。“錯不在我們,為甚麼要害怕?呂秀敏是在近期才開始豁達,可是又有多少人會像她一樣,有擺脫枷鎖的勇氣?

旅遊部長黃燕燕:善用法令 同房要勇敢說“不”

女性要懂得說“不”,女導遊也一樣,只是要毫無顧忌地說“不”,有點難。

旅遊部部長拿督斯里黃燕燕聲稱,旅遊部於2010年4月1日修正1992年旅遊業法令,附增不允許導遊在工作時與異性同房條規,女導遊必須懂得善用此法令,對於旅行社強制男女同事同房的安排,要適時說“不”,一開始就拒絕,之後再向有關單位投報,以方便執法。

旅遊部不是執法單位,也未被賦予執法權力,如果在沒有情報的情況下,很難向旅行社採取行動。

這是旅遊部的難處。她希望,無論是旅行社還是導遊,必須正視且善用這法令,前者必須守法,無論男女方是否同意,都不應該安排男女同房,否則視同違規,將被吊銷執照;至於後者,無論是男或女導遊,一旦被旅行社要求與異性同房,則要立刻拒絕。

一旦接獲投報,旅遊部或可向警方提供情報,再由警方上門取締。

當然,要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不只是要嚴懲旅行社,還要對付犯案者。黃燕燕要求受害的女導遊務必向警方報案,絕不能故息這名巴士司機。

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副部長王賽芝:應增投訴者不被對付條例

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副部長王賽芝建議探討旅遊業者執照條款,加入確保投訴者不被旅遊業者對付的條例,保障員工權益。她強調,僱主有責任給予員工安全的工作環境,勿為了縮減成本而迫使異性員工同房,甚至要求受害者保持沉默,否則飯碗不保。

儘管相關指令於2009年生效,但是否能夠有效貫徹,王賽芝認為,這還需要廣大民眾的關注與配合。

法令除了為保護女導遊,讓她們在受到男同事的歧視性行為時,擁有一個投報的管道。女導遊有權拒絕與男同事共房的安排,應該針對旅行社違反條規的行為,向當局包括旅遊部作出投報。

婦女部將協助教育女導遊,提高她們對相關法令所賦予女導遊的權利意識。

大馬導遊理事會主席梁偉光:導遊理事會接投報必查

如果說,旅行社會不滿導遊“搞事”而冷凍對方,那導遊協會一樣可以杯葛違列的旅行社,拒絕接對方的團。大馬導遊理事會主席梁偉光聲稱,有沒有工作是其次,最重要的是捍衛本身專業的道德原則。

男導遊也不喜歡同房

其實,不只是女導遊抗拒與異性同事同房,男導遊也一樣不喜歡與女導遊共寢一室。男導遊也有一樣的投訴,與女同事同房,男導遊面對一定的壓力,擔心會被對方指控性騷擾。

“一旦發生事情,肯定有口難辯,因此最佳的保障,就是嚴禁異性同事同房。”

大馬導遊理事會過去也多次向旅遊部反映,但部份業者還是為了節省開銷,僅提供一間房間,並要導遊自己解決問題。唯有當事人願意站出來,方能向旅行社採取行動。否則一旦旅行社否認,而當局又無法提出證據時,形同無效。

理事會助追討賠償

梁偉光透露,理事會擁有調查的限權。導遊一旦被要求異性同房,一定要懂得拒絕,之後一樣可以向理事會投報。“我們需要掌握的資料,包括導遊的身份、甚麼旅行、甚麼團、時間與地點,當事人只需要親自到理事會,提供這些資料給我們。”

收集證據後,理事會將代表當事人向旅行社對質,然後再把資料交給旅遊部,由後者執法。

另外,導遊如果自己付賬住宿,也一樣可以向理事會投報,理事會將協助向旅行社追討賠償。

導遊不要再擔心沒有工作,或會遭到杯葛、排擠等,旅行社強逼異性同事同房屬違法,導遊可以“名正言順”地對付旅行社,即使後者未遭到吊銷執照的處分,但同樣可以被列入導遊界的黑名單,只要大家團結不再接應有關旅行社的團,後者最後就會依法辦事。

勇敢女導遊的故事……

車禍救遊客

女導遊失左腿

2005年8月28日,湖南省湘潭市年輕女導遊文花枝所帶團隊,乘坐旅遊大巴在陜西延安洛川境內與一輛拉煤的貨車相撞。這是一次奪走6條生命、還造成14人重傷8人輕傷的重大交通事故。當可怕的瞬間過去,坐在前排的文花枝清醒過來時,發現和自己同坐前排的司機和西安導遊已經罹難。她的左腿脛骨斷裂,骨頭外露,腰部以下部位被卡在座位裡不能動彈。

營救人員迅速趕到,他們原想先搶救坐在前排的文花枝,但她卻平靜地說:“我是導遊,後面都是我的遊客,請你們先救遊客。”

由於汽車碰撞得十分嚴重,每次救援一個遊客都需要很長的時間。在等待救援的時候,文花枝忍著痛苦不斷給遊客打氣,要他們不要睡過去、要挺住。她自己則是最後一個被救出去的。

由於腿上的傷勢嚴重,左腿9處骨折,右腿大腿骨折,髖骨3處骨折,右胸第4、5、6、7根肋骨骨折,傷口嚴重感染。文花枝被送到洛川縣醫院後隨時有生命危險,為了避免傷勢惡化,西京醫院專家小組決定立即為她做左大腿截肢手術,一名年輕的姑娘就這樣失去一條腿。

劫難後,對於未來的憧憬和設想都被打亂。記者問她:“你後悔嗎?”

文花枝笑著說:“我只是做了自己應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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