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国内

劉子健:獲議會多數支持 檳首長2屆制不可違

報導:馮偉倫

(檳城5日訊)檳州立法議會議長拿督劉子健指出,已在檳州立法議會上通過的2018年檳州憲法第7條2(A)(ii)修正案清楚闡明,“在任何時候不曾擔任過2屆首席部長”,且州元首認為獲得議會中多數議員支持的議員,才有機會出任檳州首席部長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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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子健今日接受《光明日報》記者訪問時說,條文中“任何時候”及“不曾”的字句,涵蓋過去、現在與未來。換言之這項條文具有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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