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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友已報到報窮局 “我離破產還很遠”

(沙登19日訊)綠野集團創辦人丹斯里李金友指出,他已經向大馬報窮局報到,並會依據法律程序,在21天內向該局提呈財務清冊(Statement of Affairs)。

“在4月17日,我已經親自到大馬報窮局了解程序,並向該局提呈關於破產的原因。我也闡明自己離破產還很遠,目前亦是償還能力強穩的企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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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綠野仙踪海灘度假屋召開特別新聞發布會時說,他已經致函給報窮局,並確認已經收到該局所發出的通知,而所有法律程序必須如常進行。

他表示,在此事上,他無需報窮局給予他任何特權。

“我告訴報窮局,他們無需給予我特權,就如對待和保護其他破產人士一樣對待我。無論他們給予破產人士什麼保護,就給予我相同的待遇。”

他指出,目前必須完成的事情,即他必須在21天內提呈財務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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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起訴他的美國前職員帕特里克希利(Patrick Healy)也必須到大馬報窮局一趟,以提呈債務證明(POD)。

“他應該知道(要到報窮局提呈證明),他是一名律師,我相信他懂。”

起訴克希利或選項之一

針對他是否考慮會反起訴克希利,李金友說,這是選項之一,惟他目前沒有考慮向對方採取法律訴訟。

被索65萬美元和解金

李金友表示,克希利通過Edorra Arfah Khandhar律師樓,將一封誌期2023年2月16日的信函發給Selvam Shanmugam & Partners律師樓,就“沙亞南高庭宣判李金友破產”一事,向他提出索賠和解金的要求。

他說,信函中提到他必須在2月24日之前向克希利支付65萬1888美元的和解金。

“克希利作為一名律師,他應該對破產程序有合理的了解。然而,他卻正式要求我將錢存入他的賬戶,這似乎是在試圖迴避報窮局。”

“我已經把此事交給報窮局處理,因為過了1月26日,我已經無權聘請律師,就讓報窮局按照大馬法律去談。”

不怕訴訟支付300萬才是羞恥

李金友指出,他不會因為克希利入禀法院向他索取300萬令吉的訴訟感到羞恥,若他真的支付對方300萬令吉,這才會是他人生中的羞恥。

他表示,自上週召開記者會之後,許多人對於他和克希利之間的金錢糾紛感到好奇。

指沒拖欠克希利金錢

他說,他由始至終都沒有拖欠克希利金錢,而是對方援引美國法律的術語“另一個我”(Alter-Ego)來向他索賠300萬令吉(72萬2000美元)。

“我們的公司——Club Excellence Inc是於2017年2月關閉,而克希利是公司的前職員,公司也向他支付57萬美元。然而,他卻於2019年將此事帶到美國仲裁庭,並以’Alter-Ego’的理由起訴我。”

不過,李金友指出,他未能明確解釋“Alter-Ego”的法律含義。

“截至今天,我還在嘗試了解‘Alter-Ego’的意思,意味著你是策劃者,即便你不再是公司股東,但在公司關閉後,就要起訴你個人。”

他聲稱,當時他並非公司的股東,而對方卻要求他個人支付300萬令吉。

他說,克希利隨後也於2020年8月將此事帶到大馬,並援引大馬破產法令向他提出訴訟。

他直言,自己擁有100倍甚至1000倍的資產來解決這300萬令吉的債務,然而,作為馬來西亞公民,他必須尊重和遵守大馬法律精神。

“既然已經發出破產指示,那我就必須遵守大馬法律。”

當記者追問他和克希利之間的糾紛觸發點時,李金友坦言:“我真的不知道,你應該問他(克希利)。”

他更形容兩人的關係,猶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他是個很有魅力的男人,我認識他的妻子。不過,我不想說太多關於他的事,即使他對我不好、不友善,這不意味我要打擊他。”

他表示,目前最好的做法就是遵循大馬法律精神。

有人截圖破產報告施壓

李金友指出,有人向報窮局購買他的破產報告,並將截圖上傳到社交媒體,這是不道德的行為,企圖傷害他及向他施壓。

他坦言,截圖影響他的業務夥伴和員工,因為他們都擔心自己即將失業。

“截圖所造成的傷害,在法律上被稱為“惡意”(mala f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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