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相署日前在國會提呈了兩項歷史性的法案–《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以及《2023年檢討死刑及終身監禁(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案》,堪稱近代大馬司法史上一大里程碑!
前者一旦通過是具有追溯性(retrospective),適用於未經判決或尚未完成審訊或上訴程序的被告。這也意味著,如果被告罪名成立,法官可以選擇判處死刑,或者酌情改判替代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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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後者一旦通過,聯邦法院將被賦予司法管轄權去審核那些已被法庭判死刑,現進入非司法程序的特赦階段的死囚刑罰。易言之,法庭可以保持死刑原判,或者給死囚第二次機會,死裡逃生,改判替代刑罰30至40年監禁和鞭笞最少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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