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宗教司:如同鼓勵不守齋戒 開齋前發開餐圖有罪
(檳城25日訊)檳州宗教司拿督斯裡旺沙林指出,穆斯林在開齋之前上傳食物、飲料或個人在用餐的照片至社媒,被視為“有罪”(berdosa)之舉,因此勸請穆斯林停止這類做法。
根據馬來報章Kosmo!的報道,旺沙林認為,穆斯林若做出上述舉動,被視為帶有特定的目的,即試圖鼓勵其他穆斯林避開履行齋戒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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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上傳食物圖片至社媒的行為不會導致齋戒無效,只視乎這行為背後真正的目的是什麼。但是,向其他人展示食物照片,猶如鼓勵其他人不要遵守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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