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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疑因醫療疏忽死亡 家屬限醫院7天解釋

(芙蓉25日訊)芙蓉一傢俬人醫院的專科醫生涉嫌醫療疏忽,導致一名華裔婦女身亡,讓家屬難過不已,並控訴醫院及兩名醫生疏忽、蓄意隱瞞及誤導。

家屬代表律師吳健南向院方及兩名醫生發出最後7天通牒,要求三方盡快給予合理的解釋,否則會盡速入稟法庭,為家屬爭取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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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為來自森州的39歲林美環,她在今年1月4日因腹部疼痛,到芙蓉一傢俬人專科醫院求醫,經過電腦斷層掃描(CT scan)後,發現了子宮肌瘤,醫生建議切除肌瘤,並向病患和家屬表示只是“小手術”。

被告知手術期間出現流血不止

惟手術日當天,病患進入手術室不久,家屬被告知病患在手術期間出現流血不止的情況,肌瘤無法切除,並被送到重症病房,而情況一度有好轉,被送入普通病房,但當家屬覺得可以放心時,翌日便傳來了死亡噩耗。

死者逝世當天,其中一名醫生詢問家屬是否要為死者進行解剖,並告知解剖程序需要長達兩週,而家屬希望死者早日入土為安,因此決定不解剖,領屍處理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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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當死者丈夫發現死亡證書的死因與妻子接受治療的原因毫無相關,而且事情發生已有2個月,但是院方未曾向家屬發出出院總結或費用結單。

死者林美環。

死者丈夫顏學祥(43歲,商人)、死者姐姐林巧棱、死者孩子補習老師陳貞娣等,於今日在吳健南的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

吳健南說,他已經代表家屬,在3月10日向醫院及兩名醫生發出律師信,其中院方和一名醫生,分別在3月17日和20日通過代表律師回函要求給予時間通融,而負責死者手術的專科醫生則通過代表律師回函,要求死者丈夫出示身份證明、結婚證書和律師委託信函。

他說,上述三方的回覆都不能被接受及不合理,因此,他代表家屬向三方發出最後7天通牒,要求不要再敷衍和忽悠死者家屬或要爭取更多的時間作出回覆。

“這宗事故人命關天,嚴重涉嫌醫療疏忽及醫療錯誤,也涉及嚴重的嘗試掩蓋和誤導真正死因的刑事指控,因此,我要求三方在7天內作出完整、透明、專業和負責任的回覆,否則我會盡速代表家屬將個案入稟法庭,為家屬爭取公道。”

另外,吳健南會協助向警方跟進死者丈夫早前所作出的兩項報案,尤其是要求相關單位盡速調查有關醫院或醫生是否涉及隱瞞或竄改、誤導公共檔案(即死亡證書)內關於病人或死者的真正死因。

同時,他會代表家屬致函給大馬醫藥協會,要求調查有關醫生是否還適合進行作為專科醫生的職務,尤其是涉及高風險和人命的手術,以免更多無辜的病人受害。

華婦疑因醫療疏忽而喪命,家屬代表律師吳健南(左四)給涉及醫院及醫生發出7天通牒。左起為代表律師劉泉威、陳貞娣、林巧棱,右三為顏學祥。

妻子曾經表示體內非常熱

吳健南說,死者在1月4日因腹部疼痛而到有關醫院求醫,並發現是子宮肌瘤,因此在1月6日被轉到同院的婦產科專科醫生,而有關醫生向死者表示可以在最低風險下進行切除肌瘤手術。因此在1月11日早上9時,死者被推入手術室,但在10時38分時,醫生匆忙的走出手術室,告知死者丈夫手術失敗,患者已被送入重症病房。

他補充,死者丈夫被告知,患者在手術過程出現流血不止的情況,而且肌瘤太大無法切除,建議死者丈夫待患者情況穩定,轉到吉隆坡的一家專科醫院進行手術。而死者丈夫之後透過家庭醫生詢問,有關負責醫生表示患者的情況穩定,家庭醫生因此獻議將患者轉到芙蓉端姑查化醫院,但遭到拒絕。

他說,11日當天下午3時,死者丈夫到醫院探望時,發現妻子甦醒了,但妻子表示體內非常熱,當天下午6時,醫生表示病患情況很好,會安排在3週內將她轉至吉隆坡的專科醫院,死者丈夫也在當晚7時離開醫院。

他說,到了翌日(12日)早上介於9時45分至中午12時,死者丈夫再度到醫院探望妻子,發現妻子已經可以吃喝,醫生也告知情況良好可以在14日出院。但是到了下午3時45分,死者丈夫與家屬重返醫院時,妻子的情況突然惡化,嚴重咳嗽及呼吸困難,再度被送入重症病房緊急治療,並在下午5時45分宣告不治。

沒收到院方任何住院費結單

吳健南說,當醫生宣告死者不治後,院方要求家屬安排3人與兩名醫生會面,其中一名為負責手術的醫生。

他說,另一名醫生率先詢問家屬是否要為死者進行解剖,其中參與會談,即死者丈夫友人詢問醫生解剖需要多久時間時,對方回應需2週或以上,為此,已經傷心欲絕和六神無主的家屬完全依賴醫生的意見,決定不進行解剖,讓死者盡快入土為安。

“然而在死者的死亡證書上的死因寫著的是血栓栓塞,經過向其他專科醫生諮詢後,血栓栓塞與死者所接受的子宮肌瘤手術治療是沒有相關。此外,事到如今已經兩個月,家屬都還沒有收到院方的任何住院費結單,因此,家屬懷疑院方有意隱瞞死者的真正死因。”

丈夫顏學祥:

太太一向健康,只是那天她肚子痛,但是大家還是有說有笑,而且她還可以走進醫院,但只是一天時間而已,她就離開了……我們的孩子還小,8歲、11歲和13歲,但現在他們都失去了母親。

我對這事件感到很遺憾,因為當時醫生表示很有信心,是沒有危險性的手術,如生孩子般,而且肌瘤不是惡性的,所以最後也決定讓醫生動手術。在整個求診期間,我們只是拿到醫院的電腦斷層掃描報告,就再無其他,甚至從看診至動手術,也不怎麼見過醫生。

醫生當時建議10日入院進行一連串檢查,當天早上我們也去和醫生見面,照了超聲波後醫生表示沒問題,而且手術過程也是我們的要求他才詳細說明,並在提醒下才安排進院,入院至進入手術室前一刻,醫生都沒有來看過她瞭解身體情況,讓我覺得整個過程很混亂。

太太去世後,我們看到的死亡證書寫明的是血栓栓塞,我對此也感到很質疑,但是該位醫生說血塊可能是從腳部移至肺部,但是這和我太太原本接受的治療原因毫不相關。

而且會談期間,負責的醫生是全程沉默,並由另一位醫生代言,直到我們都決定不解剖,他的臉色才緩和過來,並說“如果你們不打算解剖,那你就不能訴我和醫院。”

姐姐林巧棱:

我妹妹在看診後和我通電話,告訴我她有一顆5×10公分的子宮肌瘤,她也告訴我醫生說手術風險不高,但是還在考慮要不要把子宮也摘除,需要等醫生看了才知道,但是據我所知,直到進院後,她也還不確定會不會摘除子宮。

之後我一直沒有打擾她,但是在12日當天卻接到妹夫的電話,要求我帶著媽媽和孩子去醫院,因為我妹妹的情況很危急,之後竟宣告不治。

當進入會談階段時,我們被告知負責的醫生中文不好,所以由另一名代表發言,但是到了最後決定不解剖,該位負責手術的醫生竟然以中文開口回覆我們。

補習老師陳貞娣:

12日中午我到醫院探訪死者,並拍下她還能吃喝的照片,想要告訴她的孩子,他們的媽媽身體良好,豈料不久後卻發生緊急情況,甚至出事。

當時我也參與了會談,因為我的丈夫也是醫生,所以覺得醫生的說法邏輯很不對,也獻議應該為死者解剖,但是我也尊重家屬的意見,但對於這起事件,我感到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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