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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GPS纏擾他人違法 可判監3年和罰款

(吉隆坡25日訊)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副部長藍卡巴星指出,政府在頒布2022年刑事法典(修正)法案,及2022年刑事程序法典(第2)(修正)法案後,觸犯“纏擾”罪行者可判監禁3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他說,為了迎合潮流,應對科技被用來跟蹤他人的問題,相關法案也將線上追蹤他人、使用全球定位系統(GPS)、GPS追蹤器或攝像鏡頭,列為“纏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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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擾’不限於人身跟蹤,也包括科技上的跟蹤,這個行為也可以在網路上發生,例如利用GPS、GPS追蹤器或攝像鏡頭等。”
“去年在下議院通過的法案版本中,並沒有列入科技‘纏擾’的行為,現在以任何方式跟蹤他人也會被列為‘纏擾’行為。”
藍卡巴星在接受《馬來西亞前鋒報》訪問時說,除了可判監禁3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外,觸犯“纏擾”罪行者若違反法庭發出的人身保護令,也可被判監禁1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他說,法律及體制改革局方面已和婦女援助組織、律師公會和總檢察署(立法組和提控組)會面,以對“纏擾”法案進行探討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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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法案版本在本月16日進行一讀後,預料將在下月進行的二讀和三讀階段期間,讓國會議員進行辯論和投票表決。
“該法案在下議院三讀通過後,就會提呈至上議院,這也是會在下月頭期間進行。”
據瞭解,政府曾在去年8月4日提呈相關法案,並在同年10月3日獲國會下議院三讀通過,但就在法案三讀通過僅7天後,國會隨即在10月10日解散,導致法案來不及在上議院提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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