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央15日訊)玻州土地與礦物局於2008至2021年接獲1萬660份臨時地契(TOL)申請,當中3633份已獲批准,其餘的申請仍在處理中。
玻州大臣莫哈末蘇克里說,州行政議會已通過申請臨時地契的條件,包括居住在該地段超過10年、建築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以及農業地段則不超過2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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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玻州立法會議回答關於臨時地契的提問時說,當局處理臨時地契申請的期限為4個月,不過申請者必須提呈完整的文件並順利支付服務及地段估價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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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央15日訊)玻州土地與礦物局於2008至2021年接獲1萬660份臨時地契(TOL)申請,當中3633份已獲批准,其餘的申請仍在處理中。
玻州大臣莫哈末蘇克里說,州行政議會已通過申請臨時地契的條件,包括居住在該地段超過10年、建築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以及農業地段則不超過2公頃。
他今日在玻州立法會議回答關於臨時地契的提問時說,當局處理臨時地契申請的期限為4個月,不過申請者必須提呈完整的文件並順利支付服務及地段估價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