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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AC隆前總監起訴錯誤拘捕 湯米要求撤訟613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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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靈再也23日訊)上訴庭訂在6月13日審理前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和12造要求撤銷亞洲國際仲裁中心(AIAC)吉隆坡區前總監拿督桑德拉拉祖,針對其被拘捕和不實指控的訴訟。
據《馬新社》報道,湯米湯姆斯代表律師艾倫戈麥斯表示,在線上案件管理時,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巴策作出上述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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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戈麥斯向法庭申請在上訴結果未出爐前展延聆審,桑德拉拉祖的代表律師蘇仁德拉則沒反對,法庭擇定7月4日進行案件管理。
此案答辯方除了有湯米湯姆斯,尚包括反貪會前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蘇克里、數名反貪會官員和副檢察官,即鄺慧麗(音譯)、莫哈末阿德里安、莫哈末尤斯林、莫哈末法德里、T納沙文、沙蘭拉、哈斯米茲、卡瑪巴哈林、莫哈末扎基、還有反貪會及大馬政府。
答辯方對高庭去年7月21日駁回桑德拉拉祖的訴訟後提出上訴。
桑德拉拉祖在索賠聲明中提及,據莫哈末蘇克里和湯米湯姆斯的指示,反貪會官員莫哈末阿德里安和莫哈末尤斯林在2018年11月20日晚間8時至次日下午5時,於吉隆坡國際機場錯誤拘捕他,牴觸了聯邦憲法第5(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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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官員得知他當時以亞洲國際仲裁中心總監身份獲外交人員的特權和豁免權,但仍拘留他,此事造成他被解雇,受到嘲笑且名譽受損,因此要求374萬9557令吉26仙特定損害賠償、加重和懲戒性賠償及法庭認為適當的其它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