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員往拆羅京高原菜棚‧農民車牆堵路護菜園

(彭亨‧金馬崙4日訊)羅京高原農民被指違例興建不合法的菜棚,執法人員前往拆除逾20英畝面積的菜棚時,農民動用數十輛四驅車圍成“車牆”,塞住通往菜園長達1公里的路段,以保護菜園。

逼簽自拆聲明僵持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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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雙方交涉後,農民最終讓步,同意拆除3個菜棚;惟農民過後被要求簽署一份聲明書,以表明同意在30天內自行拆除所有菜棚,以致農民與執法人員僵持不下。

羅京菜農籌委會過後致電話望生縣長萬慕沙化後,萬慕沙於下午2點多指示執法人員收隊,事件暫時告一段落。

執法官員尼克於週三上午10時50分,率領土地局及縣署官員一行二三十人抵達話望生大道第102公里處,即是金馬崙高原毗鄰,屬於丹州話望生縣的羅京高原的金馬崙菜園(Cameron Farm),以根據條例及先前所發出的通告展開拆除菜棚行動。

超過50名農民於上午9時便聚集在事發地點,並出動數十輛的四輪驅動車堵塞通往菜園逾1公里的路段,以防執法人員進一步行動。警方也出動逾10名聯邦後備部隊成員,手持木棍與盾牌在現場駐守,以維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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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棚屬臨時溫室非建築

金馬崙菜園園主楊鳳儀指出,她與地主李建良合作耕種番茄,地主於今年的2月22日卻收到縣署來函,指菜棚屬於非法建築(Bangunan);在多次諮詢土地局後,卻被告知是土地出現問題,令他們感到混亂。

“在我們看來,這些菜棚根本不算是建築(Bangunan),只是臨時的溫室;再者,我們也有地契並繳付地稅,屬於是在合法的地點上耕種。”

楊鳳儀透露,政府沒有一項法令可以讓他們遵循以提出興建菜棚的申請,這是最矛盾的地方。

她表示,這是金馬崙與羅京地區首次發生的拆棚事件,執法人員給他們套上“莫須有”的罪名,強行拆棚,讓她很氣憤與心痛。

經過交涉後,執法人員堅持要拆除3個菜棚,園主最終妥協;為了減少損失,園主自行拆除並鋸斷水管,執法人員隨後拆除遮陽布。

農民拒簽聲明書

執法人員拆除3個菜棚後,在現場草擬一份聲明書要求農民簽署,內容包括園主當天同意拆除3個菜棚、同意在30天內自行拆除其餘所有菜棚,還給業主一個月時間提出上訴,如果上訴被拒絕,縣署可以在沒有發出任何通知下採取拆棚行動。

農民發現聲明書對他們有欠公平而堅拒簽署,雙方都不肯讓步,一直僵持,較後縣長指示收隊,風波才平息。

土地局曾致函批准發展

金馬崙菜園地主李建良指出,他於2009年6月推芭進行發展,但在10天後被官員告知土地不屬於他們。

他說,他於同年10月23日寫信給哥打峇魯土地局,同年12月7日獲得回函,證實他們擁有這段土地,並允許發展。

“今年2月22日,我收到話望生縣署來函,指不批准興建建築(bangunan),限在30天內自行拆棚,不然縣屬會進行拆除行動。”

他過後到土地局詢問,獲知執法人員會在週三採取行動。

他說,信中指他們沒有得到話望生縣署的同意非法興建建築物,違反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罪成將在30天後起,如果不拆除的話,每日罰款不超過2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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