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委會查明福死因‧“我只是一個簡單女人”‧李繼香稱無影響力‧讓叔叔公司辦活動

(吉隆坡4日訊)加影市議員李繼香週三在趙明福墜死案皇家調查委員會的聽證會上供證時指出,她只是一個簡單的女人,並不具有影響力安排其叔叔李維榮的公司獲得史里肯邦岸的活動主辦權。

大馬反貪會律師拿督斯里沙菲宜詢問李繼香,她是否促成WSK公司獲得活動權的人,而她是否具有影響力如此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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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繼香否認此說法,她說:“不,我只是一名過著簡單人生的簡單女人。為甚麼你會做出如此的假設?”

曾於WSK公司任職

WSK公司及洪志公司是辦理多項史里肯邦岸親民活動的公司,隨後兩家公司結盟成為洪志企業。

李繼香告訴皇委會,WSK公司的持有人是李維榮的妻子,而李維榮是她的叔叔,但她不清楚李維榮在公司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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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李維榮)是我父親那方的兄弟。”相較於之前避談與李維榮的關係,這次李繼香大方承認與李維榮的叔侄關係。

她表示,她於2008年6月在WSK公司以兼職方式擔任活動協調員,直到2010年辭職。

她說,她不知道史里肯邦岸區州議員歐陽捍華的活動是不是都交給洪志企業執行。她也不清楚WSK公司涉及其他土著公司。

她表示,當歐陽捍華準備舉辦活動時,趙明福就會來找她協助辦理,兩人會依照歐陽捍華的指示及限定的預算去執行任務。

她披露,活動經費的詳情都由歐陽捍華負責,因此她和趙明福不會談及款項的事,但趙明福有時候會從旁提供建議,如提醒不可索取太高的款項等。

“他沒有涉及在發貨單的事項上,只有在私底下詢問:‘為何索款會弄成這樣,價錢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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