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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法庭:4年前參加工會活動 匯豐銀行不能解僱2職員

(八打靈再也17日訊)工業法庭裁定,兩名在4年前因參加工會活動而遭馬來西亞匯豐銀行(HSBC)解僱的全國銀行僱員職工會(NUBE)會員屬非法解僱,諭令銀行恢復兩人的職位。
吉隆坡工業法庭主席拉傑瓦莉卡魯皮亞是在本月2日裁定,莎莉瑪和塞圖帕蒂的索賠申請,理由是兩人發表聲稱導致被解僱的貶損性言辭,是職工會構成勞資糾紛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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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法庭指出,1959年職工會法令第22(1)條文沒放列任何例外或限制,關於工會或工會成員可選擇的言辭,而這些言辭須符合特定行為規範標準,以便與1959年職工會法令第22(1)條文的保護範疇相符。
工業法庭諭令,兩名索賠人莎莉瑪和塞圖帕蒂從裁定日起計30天內,須恢復在銀行的職務;法庭也裁定,參與工會活動的職員被銀行解僱是無理和非法的。
工業法庭表示,考慮到雙方提出的全面證據,及1967年勞資關係法令第30(5)條文,根據公平、良知和案件的實質理據,而不考慮技術性細節和法律形式;法庭認為,索賠人被解僱是沒正當理由,根據案件實質理據,索賠人成功就不公解僱獲賠償。
不會失去年資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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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法庭同時諭令,恢復兩人在銀行之前的職務,同時不會失去在沒被銀行解僱時所應獲得的年資、服務、獎金和其他福利與金錢方面,包括調薪和加薪。
莎莉瑪和塞圖帕蒂分別是匯豐銀行書記和銀行客服,兩人是全國銀行僱員職工會會員,他們在2019年入?法庭,就不公解僱提出索賠。
另一方面,全國銀行僱員職工會發表文告強調,公會對工業法庭的裁決表示贊同。
該會總秘書索羅門形容,此裁決是工會和會員的希望燈塔。全國銀行僱員職工會感謝每位支持和參與行動的會員,該會堅定勇敢面對考驗,相信和有信心正義終將獲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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