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国内

沒明文規定報案者衣著 藍卡巴星:已違反人權

(檳城6日訊)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副部長藍卡巴星強調,大馬法律沒明文規定報案者的衣著裝扮,所以報案者因穿短褲而被拒於警局門外”事件已違反人權,人民須傳達強烈訊息以確保事件不再重演。

也是武吉牛汝莪國會議員的藍卡巴星,今午出席行動黨吉牛汝莪區新春團拜活動時說,因衣著不符規格而被拒絕進入警局報案事件根本不該發生,更不容許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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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全國總警長指各警局有權處理報案者衣著問題的言論感到震驚和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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