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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局簡易判決申請獲批 追討劉特佐父親18億欠稅

(吉隆坡2日訊)檳州高庭批准內陸稅收局提出的簡易判決申請,以向在逃富商劉特佐的父親丹斯里劉福平追討18億令吉欠稅。

簡易判決是指法庭通過陳詞,而未在審訊中聆聽證人供詞的方式,對特定案件做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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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拿督斯里敦阿都馬吉昨天宣判時,諭令劉福平支付3000令吉堂費,並駁回劉福平要求撤銷政府通過稅收局興訟的申請。

稅收局是由該局高級稅收律師諾希山阿末、阿爾胡米達拉及莫哈末艾曼代表出庭,劉福平的代表律師分別有亞迪斯瓦拉、陳法蘭(譯音)及胡忠義(譯音)。

政府在2021年1月19日起訴劉福平沒繳納2011和2012年的課稅年,以及2013、2014、2015及2018年附加課稅年的所得稅欠款,包括增加的徵稅一共達18億8409萬8662令吉55仙。

劉福平則在同年3月22日申請撤銷上述訴訟,理由包括2011和2012年的課稅年,以及2013和2014年附加課稅年的徵稅無效,因為從課稅年算起已超過5年,未符合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91(3)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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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政府在2021年3月24日入稟法庭申請簡易判決,向劉福平追討18億8409萬8662令吉55仙欠稅,年利率為 5%,從判決日(2月 1日)算起至完全繳清為止。

另外,檳城高庭在去年10月18日,批准稅收局所提出的簡易判決申請,以向劉特佐追討10億5000萬令吉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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