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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向UNWGAD呈請願書 要求釋放或重審SRC洗錢案

(吉隆坡5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證實,納吉已向聯合國任意扣留工作組(UNWGAD)提交請願書,尋求獲釋或讓他涉及的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獲得重審。

沙菲宜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時指出,納吉會入稟上述請願書,是因為聯邦法院階段的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上訴聆審存在嚴重缺陷以及違反國際私法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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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納吉在請願書中要求 UNWGAD的5 名國際司法專家小組裁定聯邦法院在去年8月23日駁回納吉的上訴,是不公正、有缺陷,並且侵犯了納吉的基本人權以及聯邦憲法。

沙菲宜指出,聯邦法院的訴訟程序沒有給納吉合理的機會來抗辯,以及剝奪了律師為案件做準備的時間。

“聯邦法院甚至不允許納吉的辯護團隊就12年的監禁刑罰提出上訴。

“本質上,納吉是在沒有機會在聯邦法院為自己抗辯的情況下,就被送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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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為首的五司於去年8月23日一致駁回納吉的上訴申請,裁定維持高庭的原判,即納吉涉及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所有7項控狀皆罪名成立,即起入獄12年,成為建國史上首位被判入獄的前首相。

當時另四司分別是東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甘達、聯邦法院法官拿督娜莉妮、拿督林添鑽以及拿督莫哈末紮比丁。

納吉目前在加影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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