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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春關6天 扣員工年假 職總:違法可罰5萬

(八打靈再也30日訊)老闆在華人新年期間,從年三十放假到年初五,還強逼全體員工拿假休息,讓員工氣憤又無語,嚷說老闆可以這樣強逼員工拿假嗎?

網民是以匿名方式在“這間公司有夠爛”臉書專頁帖文,吐槽老闆自己為了休息,強逼全體員工請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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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說,由於他今年才加入公司,年假很少,但是老闆想要放假休息,卻要扣員工的年假,讓他很不滿。

他還說,老闆還跟他們說,如果年假不夠扣,可以扣預支年假。

員工匿名撰文嗆有夠爛  

“老闆想要公司休息,但是扣員工年假,還電郵來說,不夠年假的(員工),公司會給預支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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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在帖文的最後寫道,即便老闆給預支年假,員工都不想申請。

帖文引起網民熱議,很多網民也本身的經歷,表示很多公司都這樣做,尤其是華人公司,讓他們麻木了。

一些網民寫說,自己公司新年要放長假,可是卻強迫扣員工的年假;有人還說,其公司不是扣年假,而是扣公共假期的補假。

一名網民寫道:“很多華人公司都這樣的,新年公司要休一星期,但除了公共假期那兩天,其餘都要員工拿自己的年假來扣,沒有年假的員工,就拿無薪假,習慣就好。”

也有相同遭遇的網民留言說,公司還催促員工儘快呈上新年請假單,還要他們註明請假原因,所以她就寫“公司強逼我拿假。”

然而,有網民表示,公司是不可以強逼員工拿假,並提到之前有一間規模大的公司因為一些技術事件無法營業而要員工拿假,結果被勞工局罰款。

針對雇主強迫員工拿假一事,大馬職工總會(MTUC)總秘書卡瑪魯表示,雇主不能強迫員工請年假,否則就違反1955年僱傭(修正)法令第60E條文。

“僱員可以向勞工部舉報,指僱主擅自扣除他們的年假。”

他指出,僱員可在1955年僱傭(修正)法令第69條文下投訴,罪成者可被罰款最高5萬令吉。

他強調,請年假是員工的權利,如果僱主強迫員工拿假,不可以從員工的年假扣除,而是被視為公司自願給員工的假期。

“如果員工請年假但沒有獲得雇主的批准,卻沒有來上班,就被視為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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