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騙20萬朝聖經費控17罪 旅社業者監149年17鞭

(居林28日訊)欺騙17人總共20萬9303令吉朝聖經費的旅行社業者面對17項控狀時認罪不諱,總共被判處149年監禁、鞭笞17下及罰款5萬5000令吉,惟監禁刑期同時執行,因此被告只需服最高9年監禁的牢刑。

居林警區主任里端警監今日發文告說,警方於本月8日接獲17宗有關刑事失信的報案,嫌犯是49歲的旅行社巫裔業者,他被指提供不存在的朝聖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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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名受害者與嫌犯交易並繳付了總額20萬9303令吉的費用。嫌犯後來拖延朝聖日期,受害者也驚覺嫌犯位於居林的辦公室已關閉。”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20條文(欺騙及不誠實地引誘他人移交財物)調查17宗投報,完成調查後,檢察署指示援引刑事法典409條文(失信)提控嫌犯。”

在刑事法典409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2年至20年和鞭笞和罰款。

“嫌犯有3項刑事法典420條文的犯罪記錄,今日在居林地庭面對17項控狀後一一認罪,法官米雅查宣判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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