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海外產子不獲公民權 6大馬母親准上訴法院

(布城14日訊)聯邦法院今日批准家庭前線組織(Family Frontiers)主席蘇麗肯柏和6名大馬籍母親的上訴申請,挑戰上訴庭駁回這6名婦女與外籍丈夫在海外出生孩子自動獲得公民權的申請,也批准24歲女子瑪希莎爭取大馬公民權的上訴申請。

以沙巴及砂拉越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幹達為首的聯邦法院三司聆聽陳詞後做出上述裁決;另兩司為聯邦法院法官拿督王南吉及拿督林添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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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前線組織主席蘇麗肯柏和6名大馬籍母親於8月26日提出上訴,要求聯邦法院擱置上訴庭的裁決,即大馬籍母親與外籍丈夫在海外出生的孩子,無權依法獲得大馬公民身份。

上訴人要求聯邦法院諭令所有相關政府機構,包括國民登記局、移民局和大馬大使館,向大馬女公民在海外出生孩子簽發與公民身份相關的文件(包括護照和身份證)。

8月5日,上訴庭三司以二對一票裁決,大馬女公民海外產子不能自動獲得公民權,推翻高庭允許自動獲公民權的標桿性判決。

同一天,上訴庭也駁回瑪希達的上訴,維持高庭駁回其尋求依法獲得大馬公民身份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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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案件中,當事人必須首先獲得許可,才能向聯邦法院申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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