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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沒對付住區內廢置車 靈鹿被拖車主促解釋

(蒲種8日訊)停放在圍籬住宅區的6輛轎車於10月份被巴生市議會拖走,部分車主拒絕接受市議會車庫發出的罰單,要求市議會解釋為何執行拖車行動。其中一名車主申訴,她的靈鹿轎車被拖走,但住宅區內數輛開始長野草的廢車卻還留在原地,她不解市議會為何拖走她的車?

“我的靈鹿轎車並非廢車,而且路稅有效期限是到明年,我每星期也都會駕這輛車外出一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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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稅有效期至明年

此事發生在巴生武吉丁宜英丹珍珠2A和2B區,靈鹿國產車被拖走的戴愛菱披露,由於市議會車庫的程序是車主必須接下罰單,才能贖車和進行上訴,而她拒收罰單,因此汽車現在還在車庫裡。

她說,她曾在7月份時看到停放在路邊的靈鹿轎車夾著一張市議會的移車通告,當時也有多名鄰居的車輛接到相同通告。通告闡明14天內必須移車,她也遵從指示,當天就把車移到住宅區的另一條路,豈料相隔兩個多月後,市議會仍把她的車拖走。

“這張通告沒有截止日期的嗎?為何過了77天才來拖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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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自從住宅區內6輛車被拖走後,其餘曾收到移車通告的居民都很擔心,怕自己的車不知何時突然被市議會拖走。

“我犯了什麼錯?我的車為何被拖走?請市議會給我們一個解釋答覆。”

她說,該圍籬住宅區內有超過1000輛車,許多居民都把車停放在路邊,但沒有造成交通阻礙。

自認沒犯錯拒接下罰單

戴愛菱聲稱,她的轎車被拖走後,曾前往市議會的車庫查看,發現車上的路稅已不見,她不排除是這個原因令當局誤判她的車是廢車。

“官員要求我收下罰單才上訴,但我覺得我沒有犯錯,接下罰單不就等同間接認錯?”

隨後,她到陸路交通局補辦靈鹿路稅副本,再前往車庫,無奈官員的態度依舊。無計可施之下,她只好向民政黨雪州公共投訴局主任林華正求助,希望能解決此事。

李富豪:無論有無路稅

阻礙交通就會被拖走

巴生市議員李富豪說,儘管在圍籬裡面住宅區,道路依舊是歸市議會管理,一般上,市議會是接到投訴才會到住宅區展開拖車行動。

針對戴愛菱的情況,他解釋,無論是否屬於廢車、有沒有路稅,只要被居民投訴或阻礙交通,就會被拖走。

“其實轎車是不能隨便停放在路邊,在排屋區也只允許停放在自己家門口,花園路邊和公共地方都不是泊車的地方。”

至於是否一定要先接受罰單才能上訴,他解釋,程序上,車主贖回轎車一定要有認領證明(罰單),車主拿著罰單去做上訴,若上訴成功,就可以取消罰單,或上訴過程要求減少罰款,還了罰款才能贖回車。

他也提醒被拖車的車主,車庫是有徵收儲存費用,而且是按天數來計算,建議車主盡早處理。

林華正吁先允上訴

林華正將協助戴愛菱致函市議會,要求先讓她對拖車事件作出上訴,且希望市議會說明拖車行動的原因。

他認為,排屋住宅區不該發生這種事情,感覺當中或許存有問題。

“市議會共拖走6輛車,都是停在不同地方,而且都有路稅,也不是廢車,更沒有阻礙交通,卻反而廢車沒被拖走。”

此外,他提及,梳邦再也市政廳在IOI蒲種對面的肯那裡商業區拖車手段太強硬,近乎不近人情。

“我接到很多人投訴,說肯那裡商業區缺乏泊車位,有些腳痛的長者短暫雙重泊車下車買藥,出來車就被拖走了。希望市政廳或地方議員為人民著想,對特殊情況網開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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